“浙江新闻”微信公众号综合经济日报客户端、新华社 立夏已过,对于广大劳动者,特别是户外劳动者而言,夏天将增加一项收入——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不多,但国家明确,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 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 《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谁能享受高温津贴?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推荐阅读: 城市大脑、西湖大学…杭州年度十大现象出炉 本周暴雨阵雨组合雨 未来40天有22次降水! 7月起杭州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新车准备好了吗 网红店真有那么火吗?排队吃饭的背后又有哪些隐情? 小塔儿巷有个公厕 七八年前开建现在还在建 最高气温超40℃,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下一页: 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