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件文物全部是从农家收购 初步判断都是浙江本土的 发现携带的物品被查,男子有些慌张,他立刻辩解,这些物品都是自己在江西景德镇的路边小店买来的,并不是文物。 在现场的还有李欣的同事,一位文物鉴定专业出身的专业人士。他仔细看了这些瓷器后,立刻就判断出,在这些物品中,好几件都是北宋初年的瓷器,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 “这些物品是我从景德镇收购的。”该男子继续坚称。 “这件瓷器是晚清粉彩海晏河清纹四方倭角高足盘,为当年晚清时期江南富庶人家逢年过节盛放瓜果贡品的容器,这件瓷器是越窑青瓷,怎么可能从景德镇买到?” 面对海关工作人员的质问,男子终于停止辩解。 随后,杭州海关工作人员又从该男子随身携带的一本手册中发现了他在浙江的行动轨迹。 “按照这本手册上的记录,这名男子先去了金华,然后转道余姚,接着又去了宁波,所有的67件文物全部是从农家收购,我们初步判断,这些文物全部是浙江本土的。”李欣说。 经专家鉴定所查获物品确为文物 对研究浙江本地女性妆容变革有重要价值 昨天上午,一份由浙江省文物鉴定审核办公室出具的清单送到了杭州海关。经过鉴定,本次被杭州海关截获的67件文物确认均为文物。其中,61件为禁止或限制出境文物,39件文物为北宋初年和清代出产,包括宋青釉盖盒、清粉彩盘、清青釉碗等,另外有22件为民国时期出产的粉彩小盘和绣片等文物。这些文物对研究浙江本地的女性妆容变革具有重要的价值。 杭州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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