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保健品不是“灵丹妙药” 警惕集资型养老的“美丽谎言” 5月,消费者张女士到常州溧阳某老年福利中心参观。“由于我视力不是很好,没法阅读合同,但是营销人员明知如此,还依旧用那种洗脑式的营销手段让我签订合同,最后我还缴纳16000元。”张女士说,当她回到家之后,医生告知身体状况不适宜长途奔波入住外地福利院,于是她就要求退款。 江苏省消保委接诉后,与该中心联系,其负责人虽同意退款,但要收取50%的违约金。消保委认为,消费者是90多岁的老年人,销售人员通过半强制等方式进行销售,违背消费者真实意愿,经营者应当履行解除合同义务。经调解,该中心最终退款13000元。 最近,中消协发布了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其中,老年消费所占比例越来越大,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也日益突出。养老服务、老年养生保健等针对老年消费者的特有服务开始成为新的投诉热点。 保健产品投诉依然高发 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今年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98775件,解决143118件,投诉解决率7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399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691件,加倍赔偿金额123万元。今年第三季度,各级消协组织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20余万人次。 其中,养老服务成为新的投诉热点。老年人注重保健,这也就有了不法商家为了牟取暴利,打着“医疗保健”的幌子,对产品加以“功能化”特殊包装,使之“具备”保健甚至治疗某些疾病的功能,让不明就里的老年消费者竞相追捧。 今年9月4日,88岁的消费者周先生投诉:“我在厦门宝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款名为‘一剑汤’的保健品,数量是6盒,每盒价格3500元,共计21000元。而这是因为商家让我参加了一场保健品宣传讲座。在活动现场,商家给我检查身体,并告知我有很多健康问题。在商家的极力推荐下,我预定了一个疗程的保健品,共6盒,先带回了3盒,付款5500元,服用了2盒后,发现该保健品没有商家宣传的效果,与商家协商退还暂未服用的1盒保健品,不再购买剩余的3盒保健品,遭到拒绝。” 厦门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周先生的投诉后,立即与周老先生一同来到厦门宝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经调解,商家答应给予以下处理:剩余未服用的1盒保健品“一剑汤”退回商家,剩下的3盒不再购买。周先生对该方案表示满意。 推荐阅读 杭州楼市热度退潮,连房租也开始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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