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晚,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兵红箭,证券代码:000519)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表示,根据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兵红箭股民索赔全面启动。 湖南监管局查明中兵红箭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2015年12月,中兵红箭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四家客户的相关经济业务确认为销售收入,并于2016年冲回,将应属于2015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一家客户销售退回冲减2016年度收入而未冲减2015年度收入。合计导致2015年度虚增收入1864.79万元,虚增利润1586.46万元。二、2014至2015年中兵红箭少计提坏账准备93.7万元、1144.43万元,2016年多计提555.99万元,按追溯调整计算,导致中兵红箭2014年至2015年虚增利润93.7万元、1144.43万元,2016年虚减利润555.99万元。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湖南监管局拟决定:对中兵红箭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和金额不等罚款。 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利息损失等。 “一旦正式处罚决定公布,我们将率先代理投资者起诉中兵红箭索赔。”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索赔条件:在2015年4月14日到2017年8月2日期间买入中兵红箭股票,并在2017年8月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风险代理,在股民获赔后再支付。 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2015年4月1日至今或全部卖掉之日)、详细联系方式。同时,股民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进行相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