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我新购买的暖手宝在充电时突然发生爆炸,并且导致家里电视机、电冰箱、空调不同程度损坏。”——今年年初,东阳消保委接到了义乌消费者高女士的投诉。“我向生产厂家老板反映了这个情况但是对方一直都没有给我处理结果。希望厂家能够赔偿我经济损失。” 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根据高女士受损情况由厂家一次性赔偿2000元。高女士对此表示认可。 这是昨天省消保委发布的上半年全省受理投诉情况中,家电类投诉的一个案例。根据投诉情况统计,上半年全省消保委共收到消费者投诉12649件,受理消费者投诉12362件,投诉受理率97.7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76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191件,加倍赔偿金额23万元。 家电投诉占商品投诉22.96% 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 最近,消费者罗某向台州市路桥区消保委投诉:“我购买的某品牌热水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无法出热水等故障,多次维修仍没有解决问题。去年7月,售后服务部表示,厂方将在全国范围内召回并免费更换新机,但我一直等了10个月,热水器仍没有被召回。4月,突然被告知该热水器已过了召回时间,不予召回,只能继续维修。我希望厂方能将热水器召回,换上新的热水器。”经调解,最终厂方同意召回这6台热水器,为消费者换上同档次新机,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000元。 这是今年上半年的全省消保委受理的投诉中家电投诉中的一个缩影。今年全省消保委接到的商品类投诉共有7321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共1681件,占商品投诉总量的22.96%,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 由于家用电器需求量大,品类繁多,家电消费投诉经常在各商品大类投诉中占据第一。尤其到了夏季,消费者对空调、电冰箱等家电产品需求增加,相关投诉也日益增多。消费纠纷主要出现在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两方面,其中投诉反映质量问题的最多,占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总量的45.1%,其次是售后服务问题,占投诉总量的21.5%。 对此,省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首先,消费者应尽量选择大型商超、专卖店、信誉好的网店等正规渠道购买家电产品,多进行同类产品比较,选择知名度较高、市场覆盖率广的品牌。其次,对于特价商品、附送赠品、以旧换新等促销手段要提高警惕,注意核实特价商品、以旧换新等产品的品质及售后服务保障能力。此外,收到家电时一定要当场验货,仔细检查外包装是否有破损、家电外观是否完好、型号是否正确等。特别是网购家电商品一定要先检查再签收。最后,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向商家索取正规发票,并详细了解确认售后服务的相关情况。对于发票、保修卡等相关凭证要注意妥善保管,以便日后维权。对于网购家电产品,如遇上网页虚假宣传,应当及时截屏以保留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