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全省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视频会议在杭州召开。执行难一直是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不少被执行人在有能力的情况下,依旧不按时履行判决内容,甚至“凭空消失”。
为了解决执行难,浙江各级法院在不断强化执行措施。
近两年,全省法院共办结执行案件117万件,比前两年增加27.57 %;执行到位金额2995亿元,比前两年增加70.34 %;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128.8万条,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439人。
会上,省高院提出要在民事诉讼和执行程序中试行律师调查令。
什么情况可以使用调查令?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和代理律师通过正常的调查取证途径,不能自行调查取证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在执行阶段时,申请执行人也可以申请。经法院同意,签发调查令以后,持令律师在授权范围内,可以向他人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