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手重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9月23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工信部、央银行、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
《通告》称,凡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通告》明确提出,电信企业要确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100%。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根据《通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
不过,百姓最为关注的话题还是:被骗走的钱能追回来吗?
联合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案件
记者23日从最高检获悉,最高检与公安部将联合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据了解,最高检与公安部有关部门对马来西亚遣返涉案犯罪嫌疑人117人的“4·30”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山东考生徐玉玉被骗致死案等5起近期发生的重大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剖析调研。通过剖析这些案件的特点、规律,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负责人指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高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必须依法从快从严打击。下一步,最高检将会同公安部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三项行动,一是联合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二是联合制定电信网络犯罪办案指引,尽早下发指导性意见;三是联合召开7个重点整治地区现场督导会,共同下大力气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高发蔓延势头。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23日在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上强调,不断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坚决遏制此类犯罪高发势头。
郭声琨强调,要强化侦查打击,推进反诈骗中心建设,解决法律适用难题。要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努力降低和尽量挽回被害群众财产损失。强化源头治理,严格落实电信、银行金融、互联网等领域整治措施。强化重点整治,把重点整治责任、措施等落实到位。强化宣传教育,建立全覆盖的诈骗手法快速发布机制、全环节的防诈骗提醒机制、全民化的防诈骗宣传参与机制。
会议决定,将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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