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 > 杭州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处罚50万元和15万元 杭州庆春路天桥被撞事故处罚结果公布!
2020-04-14 11:28:22杭州网

杭州新闻客户端

昨日记者从杭州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庆春路天桥事故中,对肇事单位上海某机械公司依法作出罚款5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对负责人王某某作出罚款1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9年5月18日22时25分许,马某某驾驶皖SB62**号重型牵引车,装载超高货物盾构机,途径杭州秋涛北路庆春东路口时,撞击到人行天桥东南段钢箱梁引桥(限高4.5米),使该段长33.5米、宽4米钢箱梁掉落,造成正行经该处的两辆浙A号牌轿车被砸及人行天桥、车辆所载盾构机受损的事故。

该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为210万元。

事故发生后,各方人员通宵工作,东南段钢箱梁引桥被移走,8个多小时后,秋涛北路庆春东路口解除封路。

5月27日,天桥北侧的两个口子先行开通。被撞的箱体重新购置。8月17日,经过安装、全面检查后,天桥全面开通,恢复通行。

“经调查,在这起事故中,该企业的行为以及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王某某,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导致事故的发生,对该起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那么,处罚的依据是什么呢?

对肇事单位上海某机械公司的处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企业主要负责人王某某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事故的发生,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大家,生产安全事故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是一家企业应尽的责任。

企业发生责任事故不仅仅会受到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员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事故的等级,处上一年度年收入一定比例的罚款。

保证生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应当成为一个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最重要主题,只要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加大投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事故风险就可以预防和降低到最低程度。同时,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必须由企业“一把手”统一领导,统筹协调,负全面责任。


来源:杭州新闻客户端    作者:通讯员 钟思思    编辑:高婷婷    责任编辑:方志华
『相关阅读』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新闻 城市 经济 社会
欢迎“最美逆行者”回家!多地联合淘宝特价
加了40余个“民族资产解冻”诈骗群 杭州
杭州初高中其他年级、小学高段 4月20日
杭州钱塘新区“投资之家”全面启动 打造企
西湖荷区夜间“清塘”,让荷花“宝宝”更好
从4天到20分钟 区块链电子签署平台助力
"无症状感染者"具传染性!专家:保持良好
黑龙江公布79例绥芬河输入病例情况 一航
女孩长期遭养母家暴 其母:亲生的 教育重
安徽池州一皮艇意外侧翻致3人遇难

杭州影像


高三、初三学生率先...

杭州湖滨步行街逐渐...

武汉“解封”,曾经...

杭州初三高三复课 ...
昨日记者从杭州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庆春路天桥事故中,对肇事单位上海某机械公司依法作出罚款5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对负责人王某某作出罚款1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