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 说起酒后驾驶,很多人立马能想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大家对酒后驾车一直都是深恶痛绝,更别提醉酒驾驶了。 那么,醉酒后可以骑电动自行车吗? 杭州交警明确告诉你:绝对不可以! 近日,天气渐渐回暖,有人喜欢喝点小酒骑上电动车感受“微醺”的春风,或者是来几罐啤酒一解疫情隔离后的“苦闷”,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同样会造成酒驾,十分危险。 一周以来,杭州连续发生4起因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其中1人因此丧命,正所谓“喝点小酒一时爽,酒后骑车医院躺”。 案件回顾一周四起,其中一人死亡 案例一:3月6日下午13时57分,杭某华未戴安全头盔,在拱墅区石祥路南侧非机动车道内逆向骑行电动自行车,因醉酒驾驶,失去对车辆的操控能力,前轮撞上人行道侧石后自行摔倒,造成杭某受伤。经检测,事故发生时,杭某华的血液酒精含量达170mg/100ml,属醉酒驾驶。 案例二:3月10日凌晨1时34分,万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滨江区南环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博世电动工具公司南门东侧约30米处时,与一辆停放的重型货车相碰撞,致万某抢救无效后死亡。经检测,事故发生时,万某的血液酒精含量达160.6mg/100ml,属醉酒驾驶。 案例三:3月10日晚21时02分,郑某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文晖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文晖路大新巷口处自行摔倒在地,造成郑某受伤。经检测,事故发生时,郑某的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66.3mg/100ml,属醉酒驾驶。 案例四:3月11日晚21时02分,陈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下城区华丰路由东向西行驶时,驶入机动车道后摔倒,造成车辆受损,陈某受轻微伤。经检测,事故发生时,陈某的血液酒精含量达214mg/100ml,属醉酒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