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新闻(通讯员 楼斌 记者 谢珂) 11月9日6点40分左右,杭州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接到报警,杭新景高速千岛湖往杭州方向7K处,一辆依维柯侧翻,车上的“货”都散落在车道上,影响了正常的车辆通行。 这车“货”,是近1000公斤的包头鱼。 接警后,民警陈旭立即赶赴现场,到现场后发现一辆浙A牌照的依维柯侧翻在第二车道上,车上三名人员并无大碍,而车旁是散落一地的包头鱼。 据驾驶员郎某反映,车辆原本是开在超车道上,行驶途中突然发生爆胎后,车辆失控撞了边护栏后侧翻在第二车道上了,车上装的近1000公斤包头鱼是从千岛湖出发准备运往杭州市区各酒家的,没想到酒店还没到,全部在高速公路上先“遨游”了。 根据规定,依维柯面包车驾驶员的行为属于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警方已对其罚款200元,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 一、高速出行时应当首先检查车辆状况,特别是轮胎、制动和灯光,确保车辆各种机件都符合安全的标准后再上路行驶。 二、行驶过程中,车辆突然爆胎,应紧握方向盘,保持镇定,待车辆稳定后再缓慢制动并驶离主干道。切记不要紧急制动,以免因制动力不均而使车辆甩尾或翻车客车违反规定载货,装载量往往超过客车本来可以承受的重量,车辆底盘下沉,从而影响汽车刹车性能,遇到紧急情况时往往不能及时停住。 三,堆积在车厢里的货物,还会影响驾驶人的视线。在行驶时,载货的客车也极易在行驶中出现爆胎、钢板断裂、转弯时侧翻等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