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记者 周颖 通讯员 萧法)
父母经营着一家公司,自己是家里独生女,9年前,刚读大一的小朱曾是学院里有名的“富家女”。那时她的男朋友叫小陈,整天游手好闲,喜欢四处借高利贷用于两人开销。 两人花钱大手大脚没有分寸,很快就被从事高利贷的张某注意到了。侧面打听到小朱的家庭情况后,张某便常借钱给他们,而且不用打借条。一年后,张某与这对小情侣的关系已经十分熟络,借给他们的钱也有一两百万元。这时,心怀不轨的张某精心策划起一个阴谋。 “我现在急需800万元周转,你能不能出面帮忙向姚某借一下,姚某我很熟,信得过,钱也是我来还。”张某找到小朱,谎称自己不方便出面借钱,便拜托小朱向姚某借800万元。 小朱、小陈当时就读大二,阅历不深,没多想便同意出面帮张某这个忙。就这样,小朱在“向姚某借款800万元”的借条上签了字。 没过几天,张某便约小朱到银行开立户名为小朱的银行卡,指令他人向小朱新办的银行卡里打入800万元。几乎同时,张某又要求小朱将这笔钱转账给自己。 事后,小朱打电话要求收回借条,听说借条已经被撕毁,便放了心。令小朱万万没想到的是,张某不但没有撕毁借条,还指使姚某将借条上的债权转让给他。 2015年1月15日,张某起诉要求小朱支付800万元及相应利息。一开始,小朱认为自己仅仅是帮人借款,就没有太在意。一审中,张某因有借条和汇款凭证胜诉。 小朱不服上诉,但又不愿缴纳10多万元的上诉费,二审按撤回上诉处理。判决生效后,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小朱因无法支付巨额借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生活工作都受到极大影响。 2016年,小朱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上级法院裁定驳回再审请求。2017年,检察院对此案提出抗诉,法院裁定再审;次年,法院再审改判,驳回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张某上诉后自行撤回上诉,近日,二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至此,当年作为被告的女大学生小朱完全胜诉,从背负了8年之久的800余万元“债务”中解脱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