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刘健 8月15日上午,新修订的《杭州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公布实施。 随后,江干城管四季青中队来到天虹购物中心检查垃圾分类,并立案查处新修订条例施行后的杭州市第一案。 位于天虹B座的一家牛排店是今年五月下旬新入驻的餐饮企业,执法人员在该店开业后便上门宣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并对店内负责人进行垃圾分类现场指导,同时要求负责人做好店内员工的垃圾分类培训和动员工作。 但在15日上午的复查中,执法队员发现店内厨房虽已按照要求设置垃圾收集容器,但却仍存在混投错投现象,绿色易腐垃圾桶内有纸巾、塑料袋等其他垃圾,黄色其他垃圾桶内则投放了鸡蛋壳等垃圾。 通过询问现场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发现该店员工对垃圾分类知识知之甚少,分类意识淡薄。执法人员立即对店内人员进行现场垃圾分类投放指导,并对该单位开具相关法律文书,要求该店立即整改并限期接受调查处理。 目前,该单位负责人周某已到江干城管四季青中队接受调查处理。 根据新修订的《杭州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二)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进行指导、劝告。 该单位因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将面临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同时,执法队员还向周某宣讲了新修订条例的相关内容,通知其及时做好易腐垃圾标识变更。接下来,江干城管四季青中队将对该店员工进行垃圾分类知识系统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