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消费”是把双刃剑 “律师来了”签约律师,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张雄伟律师说,“这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最低消费。” 最低消费的营销模式曾经在国内火过一段时间,KTV、酒吧、高档西餐厅尤其常见,和蓝山咖啡一样,这样的模式是为了避免顾客免费占用座位,影响正常营业,也可以增加收入。 但后来,越来越多的商家认识到,这种模式是把双刃剑,虽然可以增加收入维护营业,但也给顾客带来了不舒适的消费体验,影响回头客流。 “我从2002年就到蓝山喝咖啡了,之前因为都点单,没遇到过这种事情。”经历了这次不愉快后,陆先生表示,以后不会去了。 不过,对于聊天谈事功能比较主要的咖啡厅来说,似乎也找不到其他办法来解决“只聊天不点餐”的情况。 商务部明文禁止 餐饮商家设置最低消费 商家应该预先告知店里的规定 早在2014年,我国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张雄伟律师说,就算商家有意规避“最低消费”的字眼,但这种类似的内部规定,实际就是在打最低消费的擦边球。 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咖啡厅应该从一开始就告诉陆先生和朋友店里的规定和商品的价格,或者在餐桌、店内用各种形式表明有这个消费,主动提示对陆先生和朋友不利的方面,让他们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可以选择是否在这里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