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为什么认为
单方废弃胚胎要赔钱?
法官:女方中止妊娠之所以不构成侵权,是基于女性在身体和生理上的特殊性,但男方不当处置胚胎是有可能构成侵权的。
合议庭认为,男方单方废弃胚胎,构成了对女方身体权、健康权和生育知情权的侵害。
婚姻家庭法中,妊娠的外延包括多种情况(即人类辅助生殖和自然生殖适用相同的法律)。胚胎移植所生子女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所有的子女在出生之后取得相同的法律地位,在出生之前就应该得到同等对待。
男方应当知道做辅助生殖手术对女方身体有一定的伤害。依法理,妻子怀孕后,丈夫无权强迫妻子堕胎,否则,构成对妻子人身权的侵害。
在移植胚胎前,男方单方废弃胚胎,使女方在服药促排卵以及取卵过程中的痛苦和损害不能得到回报。对女方来说,只是损害产生的时间点不一样,同样存在身体上损害。堕胎的损害产生于堕胎时,废弃胚胎的损害始于服药促排卵时。
男方单方废弃胚胎,也侵害了女方的生育知情权。女方回国后,旅居国外的男方有便利的条件照管胚胎,加之此前的续费也是男方交纳的,女方有理由相信男方会妥善处理胚胎储存问题。男方在未通知女方的情况下终止交费,等同于单方废弃胚胎,损害了女方的生育知情权。
虽然根据伦理、一般的观念和司法政策,离婚后,女方不得单方移植胚胎。但在女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男方想离婚,法院也不一定会准许。何况,废弃行为难以保证是一方冷静状态下的慎重决定,有时,也不一定符合废弃男方本人的利益。
此外,因胚胎为带有情感因素特殊的物,女方还存在精神上的损害。
夫妻不续费
医院通常怎么处理冷冻胚胎?
现如今,不少家庭饱受不孕不育的困扰,而试管婴儿技术的出现让他们重新看到了生育的希望。在上述的案例中,由于男方没有按时交纳费用,半年后,美国医院销毁了胚胎。
那么,夫妻双方如果离婚、意见不一、不续费……冷冻的胚胎怎么处理?
我们采访到了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生殖中心的实验室主任童晓嵋副主任医师。
童医师说:“在邵逸夫医院,做试管之前,我们会给前来取卵的夫妻双方一份‘知情同意书’,由双方共同签署。其中就有约定:如果是夫妻双方离婚,或者是关于胚胎问题有不一致的书面意见,中心对这样的胚胎是不予移植的。如果不续费,中心会终止胚胎的冷冻保存。另外,正常关系的夫妻双方不支付冷冻保存的费用,或是胚胎冻存超过三个月没有续费,中心也是要终止胚胎冷冻保存的。当然了,在此之前,我们都会告知夫妻双方。”
胚胎用还是不用
到底谁说了算?
“律师来了”签约律师,浙江天卫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丽华:
从法律上来讲,这个胚胎是双方共有。但胚胎最后是植入女方体内。所以,最终的权利属于女方。这个胚胎用还是不用,男方是无权处置的。
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与医院做了相应的约定的,则应按照约定来处理。
上述案例中,男方将胚胎擅自做了处理,侵害了女方的权利,对于女方的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都很大。因此,男方应该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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