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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回望旁听席寻找亲人 ▲表示愿意捐献器官帮助别人
▲自述自己杀人如麻穷凶极恶 ▲最后陈述时向被害者家属道歉
徐利的辩护人在发表最后的辩护意见时说,徐利主动供述了三起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案件,而且交代了赃物藏匿处等,虽然不能算自首,但也可以依法予以从轻。
同时,徐利所犯部分案件未遂,也可以比照既遂犯予以从轻。
另外,他表示,徐利为了赎罪,多次向辩护人表示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帮助别人。
辩护人认为,徐利在有了女儿后,也有悔罪表现,在抢劫时没有再直接杀人,而是持刀威胁。
辩护人更愿意相信徐利有了女儿后,不再有杀戮之心,希望法庭能予以考虑。
对此,公诉人表示,徐利确实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也是好的,但犯罪行为实在太过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所以不应予以从轻。
公诉人最后对徐利说的话: 错过了人生中好几次改变命运的机会
昨天,绍兴市检察院胡东林检察长在最后的公诉人意见环节对徐利说:“你的家庭是很困难,但你的人生有好几次能改变命运的机会,但你却自己一步步走上了绝路。”
徐利,浙江临海人,15岁初中毕业后先后在水泥厂、纺织厂打工,当时就曾为了上班方便偷窃自行车。此后因在临海大厦偷皮衣和录音机被捕,1990年被临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服刑期间因脑膜炎保外就医至台州市人民医院,也正是在这个时期熟悉了医院基本情况,也有了之后1993年的首次抢劫。
胡东林说,徐利错过的第一次机会是,他考上长兴卫校后,如果好好读书,原本可以走上安稳踏实的工作岗位,但他却选择了去抢劫;徐利错过的第二次机会是,他的哥哥从怀疑他作案到后来为他提供工具,再跟他一起分赃……他的家人没有去挽救他;他错过的第三次机会是,与卫校的同学结婚生女后,原本应该就此收手的,又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妻子也没能阻止他。
胡东林对徐利说,做人不能有侥幸心理,20多年前犯下的案子,由于当时侦查条件有限,没能马上破案,不代表永远不会破案,终归是天网恢恢。
徐利在法庭上的忏悔:
我是一个双手沾着别人鲜血的罪人
在法庭辩论终结以后,审判长依照法律规定,给了徐利最后陈述的权利。
徐利从被告席中站起来,全程低着头说出了他的忏悔,中间一度还哽咽了。
“此刻站在法庭上,面对法律对我的制裁,我内心平静但却充满悔恨。”他说,“自从走上了抢劫犯罪这条不归路,一时获得金钱的快感,也无法掩盖我内心的惊恐和不安,不但终日处在惶恐之中,半夜也常常被噩梦惊醒。”
“像我这样一个双手沾着别人鲜血的罪人,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咎由自取,我的悔恨无法挽回别人的生命,也无法复原那些被我毁坏的家庭。”
心狠手辣,行事冷静,是徐利在屡次作案中给人留下的印象,但事实上,累累罪行在27年间始终在以另一种方式折磨着徐利,在被捕之后,他表示:“其实作案之后,我的压力一直很大,所以就用抽烟麻醉自己,一天要抽三包,烟瘾很大。”甚至说:“我觉得这世界上真的有鬼的,之前我作的案子里的那些被害人,都会来找我的,就像我平时生活中,我想好好干事情,但是都干不成。”
在自述材料里,他也曾写道:“自己做错了事情没有后悔(药)可以补救的,对于我这个双手沾满鲜血,杀人如麻,穷凶极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的罪恶之人,我唯有跪求死者及其家属,不求谅解,愿以生命来补偿对他们所造成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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