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还表示,自己只是发了“砸房”的恐吓短信,但只是停留在文字并未真正行动。“对方竟然自导自演这样一场闹剧令人生畏!”
女孩称自己很无奈,孙先生发布帖子后,她所有个人信息都被公布于众,不断收到骚扰电话和短信,甚至自己父母都被“拖下水”。帖子中坚决地表示,“如果双方有对簿公堂的必要,我也决不退缩,孰是孰非,我相信法律公正。”
下午3点多,剧情又有反转。楼主孙先生发帖称,女孩的母亲答应赔偿自己3000元,自己也答应不再追究。“回顾自己也年轻过,也有过冲动的时候……我发帖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大的影响,现在想来,也许是错了吧。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后来记者再次联系孙先生,未能接通电话。给女孩的电话通了,她礼貌地说,“事情对我影响太大,已不想多提。双方也已经协商好了。”
快报“律师来了”栏目签约律师、浙江蕴望律师事务所律师孔春凤了解事情经过后表示,租房签约后遇租客违约,如果合同上写的是定金,则房东不需要退钱给租客;如果写的是订金,则须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写的是押金,就看合同怎么约定,如规定违约了押金不退就不能退。除非特别规定,否则如果收押金那方违约,那最多押金退回。另外,如果女租客确实砸了房东房子,此举显然欠妥,房东可要求她承担相应损失。房东如决定网上发帖,应隐去租客个人隐私,如果将其个人信息公布到网上造成对方损失,那么对方也有权要求房东作出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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