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对这件事 她很担心……
主值班律师坐堂把脉
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买卖双方不用谋面就能进行的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以及在线电子支付等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如今电子商务早已渗透进我们的生活。昨天,“律师来了”签约律师吴旭华作为本周的主值班律师集中解答了微友对这方面的法律问题。现从中挑选一些平时微友普遍关心的两个问答,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吴旭华:“律师来了”签约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互联网信息专业委员会主任、杭州市电子商务协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朋友圈卖东西会不会惹出麻烦?
微友:我是全职太太,每天把小孩送去上学后就没什么事情了。我微信里加了很多卖东西的人,卖包、卖化妆品、卖衣服的都有,每天没事就看看她们的微信朋友圈。有句话叫“久病成良医”,买多了,我也想当当卖家。毕竟买得多了嘛,套路慢慢都懂了,也有了些渠道,但我有点担心,不知道法律方面对微信上的买卖有没有约束?
答:针对以微店的形式进行交易活动的微商,其应受到《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的制约。
个人对个人的交易活动,如果交易双方为非商事主体,但交易对象的范围不特定,如在微信群中进行买卖,则可考虑类比商事活动的规制对其进行法律的限制,经营主体的资格以及其交易活动的有关税收问题都应遵循法律的规定。
个人对个人交易的另一种情况是,交易对象的范围特定,如在朋友圈进行的买卖。针对这种小范围内的微商活动,目前法律并无具体的规定;但仍需注意几个问题:(1)法律禁止的东西不能卖,如枪支、管制刀具、毒品以及其他违禁物品等;(2)侵权商品不能卖,如A货,高仿等,轻则构成侵权需要赔偿,重则会构成刑事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3)法律规定需要取得前置性许可的物品,需要有相应资质才能卖,如经营药品等。
尽管目前法律在这方面还存在欠缺与空白,但是对于电子商务的立法也正在不断完善,因此,目前这些合法性模糊的微信买卖行为实则存有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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