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讯 昨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自2020年9月19日起开始施行。这也意味着,再过半个月,你的车险将迎来一系列重大变化。 银保监会曾在7月9日公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正式发布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与征求意见稿基本一致。 交强险责任限额将大幅提升。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指导意见》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目前,普通家用小汽车交强险基本费率为950元,现行规定最高打7折,改革后最高打5折,可减少支出190元。 《指导意见》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 费率调整系数范围与保费直接相关,《指导意见》将现行的“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合二为一,整合为“自主定价系数”。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 同时,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至少前3年,并降低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 现行条款中,浙江(不含宁波)的自主核保系数浮动区间为0.75-1.15,自主渠道系数浮动区间为0.85-1.15,无赔款优待系数浮动区间为0.6-2.0。三者相乘,即构成费率调整系数,最低0.3825,最高2.645。系数越低,实际支付的保费就越低,反之则越高。 杭州某大型保险公司车险负责人表示,第一步自主定价系数执行到位后,省内商业车险保费不会有大的变化,第二步则会使得有良好记录的消费者保费更低,而出险较多的消费者要支付更多的保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