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3月10日,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尤夫,代码:002427)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处罚事先告知,*ST尤夫投资者索赔全面启动。
公告显示,证监会查明,*ST尤夫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三、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或有负债。*ST尤夫披露的《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及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行为。证监会拟决定:对*ST尤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对颜静刚等23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和金额不等的罚款。此外,证监会拟决定:对颜静刚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案情回溯,2018年1月18日晚,*ST尤夫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2018年3月23日股票复牌后连续27个交易日跌停,截至2018年5月7日股价累计跌幅高达75%,投资者损失惨重。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一旦正式处罚公布,我们将率先代理投资者向杭州中院起诉索赔。”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2017年3月29日至2018年1月18日期间买入*ST尤夫股票,并且在2018年1月1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再付。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2017年3月1日(如此前有买,从首次买入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详细联系方式。投资者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