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 > 杭州新闻中心 > 经济新闻
 
 
又一家长租公寓“暴雷”!杭州出手 要为长租公寓上规矩!
2019-10-15 16:58:14杭州网

都市快报 记者 岳雁 通讯员 房中轩

国庆前,杭州江干区闸弄口派出所和杭州东方时代物业服务中心联名下发的通知称,德寓科技已经被查,但该公司仍有业务员在工作,提醒各位业主不要将房子委托给此家中介。另外,以租金贷租房子的租户,要去物业做好登记。

长租公寓行业走下风口后,已经有不少公司遭遇资金链危机“暴雷”,从去年的鼎家暴雷开始,到今年乐伽宣布“破产”,再到德寓,最终受害者是大批无辜的房东和租客。

对此,杭州终于出手了。

近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组织发布了《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有望抑制野蛮成长的长租公寓行业乱象。

长租公寓屡屡“暴雷” 到了需要重新整合的阶段

刚刚过去的国庆假期,不论是通过德寓租房的租客,还是把房子托管的房东,都没能安稳几天。

房东们担心房租拿不到,房客们则怕会被赶出房子,急急忙忙寻找新房源。

多位维权业主和房东说,他们得到的通知是德寓因为高收低租而导致资金链危机。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杭州德寓科技公司成立于2019年2月18日,注册资本为500万。

根据租客和房东的反映,德寓付给房东的租金和收到租客的租金差一般为500-1000/月,德寓付给房东的方式一般为押一付三或者月付,但对租客的收租为半年押一、一年押一或者高租金月付租金贷。

在一个德寓维权群里,租客、房东们在群中以租客/房东+小区名称+损失金额进行备注。

该群有270多人,损失金额最低的有8000多元,最高的近十万,整个群里的损失金额接近千万。甚至有不少维权的租客,仅仅入住5天,就被告知承租公司杭州德寓科技出了问题。

“有其他中介公司的人来说,房子是从其中介公司这里转租过来的,德寓是高收低出涉嫌违规,要求我三天之内搬离。”投诉的租客说,自己的损失上万元。

杭州德寓出现资金链问题,也暴露了租房市场中不合规的一些乱象,类似德寓这种长租行业的小公司遇到资金问题,主要是它们在初期大多采取“高收低出”模式抢占市场。

一位资深的中介表示,“高收低出”模式是目前长租公寓在市场中迅速扩张的一种方式,房东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子出租出去,租客以相对低的价格租到房子,房东和租客看似达到了一个双赢的局面。

但就中介公司来看,这种商业模式是跑不通的。“中介只能靠金融运作去实现商业盈利,这种金融运作一般情况下又是高风险和高回报的,一旦资金链断裂,整个公司就倒闭了”。

2016年,在政府鼓励下,资本迅速涌入长租公寓领域,为了抢占市场,不少公司都使出了高收低出、租金贷、快速装修等模式。也正是这种模式导致了长租公寓的屡遭维权和出现装修安全问题。

据统计,目前已经有好熙家、好租好住、恺信亚洲、长沙优租客、杭州鼎家、北京小家联行等24家长租公寓出现资金链断裂。

长租公寓市场已经到了重新整合的阶段,可以预料的是,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仍会有不规范的长租公寓企业被淘汰出局。

迅速出手 杭州要为长租公寓上规矩

面对这块租赁企业资金使用规范问题的监管空白区,杭州相关部门开始出手。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住房租赁企业行为,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杭州住保房管局官网开展了《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活动,市民可登陆网站,在“互动—调查征集”栏目提出意见建议。

其中包括了监管要求、公示监督、风险防控金设立、风险防控金使用、风险防控金调整、资金缴交、风险警示、行政管理等办法举措。

该征求稿正在杭州住保房管局官网征集意见,征集活动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6日。大家可通过传真(0571-89830530)或电子邮箱fgj.zlgl@hz.gov.cn提出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稿重点提到了以下几点:

1、监管要求方面,住房租赁企业在银行设立专户时,应与银行签订租赁资金监管协议,按要求明确监管内容、方式及程序。

住房租赁企业向房屋委托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以及向房屋承租人收缴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等租赁资金,均应缴入专户管理。

2、风险防控金设立方面,从事承接住房房源委托出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须在专户中冻结部分资金作为风险防控金,在特定情况下用于支付房源委托出租人租金及退还承租人押金。

风险防控金不得随意使用。

风险防控金的总额,按住房租赁企业纳入租赁平台管理房源量对应的应付委托出租人月租金总额的2倍确定。

3、风险防控金使用方面,缴入专户的风险防控金由“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主动向监管银行申请冻结。

4、“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因经营不善,无法按托管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无法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退回押金和预缴租金,或停止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的,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凭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材料,向银行申请解冻风险防控金,并在银行监督下使用。

“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1、资金缴交方面,“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将风险防控金全部缴交到位。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须缴交到位应缴资金的50%,6个月内全部缴交到位,不能按照上述要求缴交到位的“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将被列入风险警示名单。

2、风险警示方面,专户资金扣除风险防控金后的其余资金,“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可用于正常经营活动。

3、“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专户中扣除风险防控金后,所余部分资金不足以支付房源委托出租人本期应付租金的,监管银行应及时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住房租赁企业进行风险预警,“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应及时予以补足。

4、住房租赁企业被预警一次,将扣减企业信用分,累计3个月被预警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该住房租赁企业列入风险警示名单。

简单来说,杭州将在长租公寓市场,进行强有力的行政管理,各相关部门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住房租赁企业,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列入风险警示名单、暂停办理网签备案、取消资金扶持资格、记录企业诚信档案等方式进行处理。

这份诚信档案和风险警示名单将成为租客们租房或者房东托管房源时选择住房租赁企业的重要依据参考。在面对存在风险的长租公寓公司,住客们在选择上就可以更加谨慎。

未来杭州长租公寓也将实现更科学规范的有效管理,如果房东租客再遇到长租公寓破产的情况,他们的损失也有“风险防控金”来托底,有直接的现实保障。

为有效遏制住房租赁中介行业乱象,不断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让群众租房更安心,今天下午,市住保房管局还召开推进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杭州将进一步推进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正文: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建房〔2017〕15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和《杭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杭政办〔2017〕4号)精神,为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住房租赁企业行为,防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风险,保障房屋委托出租人、承租人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市范围内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在本市符合评级和规模等要求的银行范围内选择任一银行设立唯一的租赁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条(监管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在银行设立专户时,应与银行签订租赁资金监管协议,按要求明确监管内容、方式及程序。住房租赁企业向房屋委托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以及向房屋承租人收缴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等租赁资金均应缴入专户管理。

第三条(账户变更)住房租赁企业变更专户开户银行的,须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第四条(公示监督)住房租赁企业设立的专户信息应在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租赁平台”)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同时在经营活动场所、房源发布平台、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示专户信息。

第五条(风险防控金设立)从事承接住房房源委托出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以下简称“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须在专户中冻结部分资金作为风险防控金,在特定情况下用于支付房源委托出租人租金及退还承租人押金,风险防控金不得随意使用。风险防控金的总额按住房租赁企业纳入租赁平台管理房源量对应的应付委托出租人月租金总额的2倍确定。

第六条(风险防控金使用)缴入专户的风险防控金由“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主动向监管银行申请冻结。“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因经营不善无法按托管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以及无法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退回押金和预缴租金或停止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的,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凭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材料向银行申请解冻风险防控金,并在银行监督下使用。“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七条(风险防控金调整)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根据“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在市租赁平台的实际受委托房源量月租金总额对风险防控金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资金缴交)“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将风险防控金全部缴交到位。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须缴交到位应缴资金的50%,6个月内全部缴交到位,不能按照上述要求缴交到位的“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将被列入风险警示名单。

第九条(风险警示)专户资金扣除风险防控金后的其余资金,“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可用于正常经营活动。“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专户中扣除风险防控金后,所余部分资金不足以支付房源委托出租人本期应付租金的,监管银行应及时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住房租赁企业进行风险预警,“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应及时予以补足。住房租赁企业被预警一次,将扣减企业信用分,累计3个月被预警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该住房租赁企业列入风险警示名单。

第十条(行政管理)住房租赁企业应按照本办法要求切实做好住房租赁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住房租赁企业,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列入风险警示名单、暂停办理网签备案、取消资金扶持资格、记录企业诚信档案等方式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解释主体)本办法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实施时间)本办法自2019年 月 日起施行。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岳雁 通讯员 房中轩    编辑:张翟    责任编辑:方志华
『相关阅读』
     图库
光村银滩候鸟...
大熊猫“成就...
如此春光 那...
“迎中秋”世...
王力宏杭州“...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新闻 城市 经济 社会
那酒虽好莫贪杯 奇葩"酒鬼"五次盗窃被刑
东躲西藏20年 深夜杀死杭州药店老板的凶
杭州这名公交司机随身带话筒 还常在站内开
曝光!浙江3天查处酒驾1102起 刑拘1
浙外领导班子赴浙江省档案馆开展“不忘初心
争当新时代好少年 杭州市少代会 学代会开
为送乘客失物 杭州的哥秒变“快递小哥​”
李心草家人得知立案抱头痛哭 母亲讲述心草
耗资670万建了一座赝品博物馆?校方回应
传播淫秽视频非法牟利694万 BT盒子开

缤纷悉尼灯光音乐节...

欧盟主题灯光点亮柏...

寓教于乐 国内首档...

杭网直击丨第22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