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二十一
社保费所属期是指什么? 解答 社保费所属期是指以各月度为单位的应缴社保费所属月份。如2020年2月份当月应缴的社保费所属期就是2020年2月份,其对应的征收期为2020年3月,即,3月份申报缴纳期,以此类推。
问题二十二
社保费减免的减免期是指什么? 解答 不同类型的企业,各险种社保费减免期不一样,分别如下:
1、大型企业: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减半征收的减免期为2020年3月份至2020年5月份共3个月的征收期;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减半征收的减免期为2020年3月份至2020年7月份共5个月的征收期。 2、中小微企业: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免征的减免期为2020年3月份至2020年7月份共5个月的征收期;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减半征收的减免期为2020年3月份至2020年7月份共5个月的征收期。 问题二十三
社保费缓缴怎么申请? 解答 缓缴社保费即延期缴纳社保费,延期缴纳社保费可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网址:https://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场所上门申报社保费的,可在上门申报时一并申请。延期缴纳社保费需在每月申报时同时申请,每月申请延期缴纳只适用于当期已申报未缴款的社保费。
问题二十四
同意缓缴社保费的单位,社保费怎么减免? 解答 经税务部门审批同意缓缴的单位,当月正常申报并享受相应减免后,允许其缓缴的费款在规定的缓缴期限到期之日前向税务部门缴纳。
问题二十五
申请缓缴单位,社保费还能不能减免? 解答 社保费减免期内,只要符合社保费缓缴条件,可以提出缓缴申请,是否已经申请缓缴、是否已经批准缓缴,都不影响社保费减免,社保费已减征的单位,如符合缓缴条件仍可以申请缓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