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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小偷小摸都是行政处罚现在要被判刑了
2011-11-03 06:52:36 杭州网

近日,江干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在公交车上扒窃1元7角钱的行为以盗窃罪提起了公诉。

找不到工作 公交车上偷钱包

吴某,今年8月刚满十八岁,前段时间从贵州到杭州,想找个打工赚钱的地方。但是仅有小学文化程度,又没有任何工作经验的吴某,找工作时处处碰壁,没几天口袋里的钱就花光了。

8月26日上午,在江干区窑厂公交停靠站,吴某动起了歪脑筋,他尾随一位女子,趁其上车之际,准备实施扒窃。

据吴某说,这是他第

一次盗窃,当时心里非常紧张。他从这名女子的挎包内摸出一只钱包和一只空的手机袋,就慌忙准备逃脱。但其行为早就引起了反扒队员的注意,当场将其抓获。经查,吴某扒窃的钱包内仅有1块7角钱。

为何扒窃 老扒手道“心声”

与吴某稚嫩的第一次相比,今年6月2日被抓的李某可谓是扒窃的老江湖了。56岁的他,已经有26年的牢狱经历。除在1983年因犯强奸罪被判8年刑期之外,李某其他的劳改时间都和盗窃有关。1998年和2000年李某分别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和一年六个月。出狱后,李某不仅不对以前做的有所反思忏悔,反而变本加厉。

办案检察官在讯问李某时,问及他为什么屡教不改,李某说,自己已经是这方面的熟手,扒窃来钱快,有这个“技术”,所以就不想付出劳动从事其他工作了。

不过,李某同时也道出了其中的另一个原因,他认为,在以前如果是扒窃,只要单次数额不大,被抓后也仅仅只是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

但这一切在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出现了改变,其中规定只要是扒窃行为,无论数额有多少,都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因此,不管是6月份刚被抓的李某,还是在公交车上偷了1元7角钱的吴某,都将入刑。

检察官解释扒窃为何入刑

为何扒窃要入刑?承办这两起案子的潘检察官认为,扒窃需要长时间的技术练习,行为隐蔽,犯罪嫌疑人多以此为谋生的手段,一般的行政处罚已经远远不能威慑到犯罪嫌疑人。

再者,扒窃是不法行为人,近距离的、甚至是贴身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种近距离的人身接触,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而强调对生命的尊重,对人身权利的保护也是其入刑的一个重要原因。

检察官说,扒窃入刑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严惩的最终目的是通过震慑而预防,随着刑事打击力度的加大,犯罪分子也会认识到扒窃犯罪的成本加大,扒窃的行为就能够在社会上越来越少。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见习记者 张玎 通讯员 江检    编辑:何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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