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最恨每天上网的女人” 他往女孩脖子上割了一刀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1-11-03 06:08   

    8月5日凌晨2点多,一个年轻女孩从余杭一间出租房内跌跌撞撞跑出来敲邻居的门,她穿着睡衣,脖子上都是血。

    邻居大惊,连忙把女孩送到医院并报警。

    女孩脖子上的伤口有4厘米深,流血不止。因抢救及时,没有大碍,但已构成轻微伤。

    女孩说,自己睡觉时一个陌生男子突然闯进来,站在她床边。她呼救,男子就往她脖子上划了一刀,还抢走了她的手机和皮包。

    8月12日,男子在余杭乔司一村道上被抓。他说,自己根本不认识这个女孩,之所以要伤害她,是因为发现她经常深夜还在上网,“这么晚上网的女孩子肯定不是好人,我就想狠狠教训下她。”

    男子姓莫,26岁,安徽人。

    莫说,他不图财不图色,伤害女子是因为“她每天上网,肯定不是好人。”

    以下是莫的单方口供:

    第一次入狱前,他在余杭一建筑工地上打工,交了一个女友,生了一个儿子。女友很喜欢上网聊天,不管自己怎么反对,她总会每天上网到深夜。后来女友在网上认识了别的男人,执意要跟莫分手,并带走了儿子,这让他大受打击。

    2008年,他在工地上用砖块砸伤了一位工友,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

    今年2月,他刑满释放。出狱后,挂念着6岁的儿子,就去女友那里恳求复合。女友和他复合,他把儿子放在老家,带女友一起去上海打工。没想到几天后,一觉醒来发现女友又不见了,同时不见的还有他的手机和全部现金。他只得回到余杭,说是要寻找过去的记忆,要“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

    今年9月,他在一家贸易行打工,需要每天加班,回到出租房时往往是晚上12点多,几乎每次回家,都会看见附近一幢楼房五楼的房间里灯光一闪一闪,他判断,肯定是有人在关了灯上网。

    “我觉得这么晚不睡觉还上网的人,肯定不是什么好人。”他开始有意识地去观察这间房,发现屋内果然有个年轻女孩在关灯上网。他非常生气,想到自己的女友就是因为每天上网,在网上认识了别的男人才变坏的,他断定这个女孩也不是好人,因此决定狠狠教训她一下。

    8月5日凌晨2点,他下班,回到租房拿了一把水果刀,偷偷跑到女孩住的楼房,女孩房间窗户没关,他翻窗进了屋。

    女孩已经熟睡,他站在她床边很久,一直没想好究竟该怎样教训。无意中碰到了床边的电风扇,女孩惊醒大叫。莫心烦意乱,朝她脖子就是一刀。

    见女孩流了很多血,他觉得她马上就要不行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拿走了她床头的一部手机和一个黑色皮包,匆匆逃跑。

    莫抢走的手机和皮包,总计价值540元。经杭州安康司法鉴定所鉴定,莫存在人格障碍,但是完全具备有刑事责任能力,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11月2日,莫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和抢劫罪被余杭检察院提起公诉。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段静 通讯员 余法 余检  编辑: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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