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首席记者 周颖 通讯员 萧法 本报讯 请人来家中聚会,本是件高兴的事,请客的却被客人告上法庭。近日,萧山法院临浦法庭受理了一起因请客吃饭而引发的纠纷。 事情得从去年11月5日说起,当晚老王前往亲戚老李家吃饭,在二楼阳台上靠着护栏玩手机时,因所靠护栏发生坍塌,不慎从五六米高的阳台摔下当场昏迷,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 经医院诊断,老王全身严重多发伤,进行多次住院手术治疗,伤愈后经司法鉴定构成九级伤残。随后,老王到萧山法院起诉,认为自己受伤是老李家阳台的护栏坍塌导致的,老李作为房屋所有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庭上,老李辩称,自己对老王的受伤情况没有任何过错,他家二楼阳台的栏杆仅具有装饰作用,不能承受过大重量。老王当时将身体完全倚靠在栏杆上,又用两脚抵着墙面支撑身体玩手机游戏,无形中增加了对栏杆的作用力,超过了装饰性栏杆的承重能力,使自己处于一种危险状态,最终导致了栏杆坍塌。因此,老王应自行负担自己所有损失。 萧山法院审理认为,老李作为房屋所有人,没有举证证明不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老王所受损伤已构成残疾,对老王的肉体和精神均造成了损害,故老李应赔偿老王相应损失。 考虑到本案阳台栏杆倒塌的具体原因无法查清,老王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其倚靠姿势、动作幅度等对损害事实的发生也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应对损失赔偿自负部分责任。 法官提醒: 作为房屋的所有者、使用者,房东对自己家中的基本情况较为熟悉,在客人来家中做客时,应当及时提醒客人避让自己家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部分,尽到安全注意提醒义务。 如果主人因为疏忽疏于履行相应的安全注意提醒义务,导致客人在做客过程中发生意外的,有可能需要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