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小区资源,政府适时“输血”,运用“互联网+” 浙江日报 记者 丁珊 钱祎 王晨辉 2月18日到22日,本报记者分赴我省各个城市,探寻老旧小区居民的各式“新烦恼”。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老旧小区的“新烦恼”层出不穷,比如没有物业是多数老旧小区的常态,而替代物业的居民自治管理又暴露出新问题;全省开展的老小区改造中,很多顽疾在现阶段依然解决不了;涌入老旧小区的“新邻居”、新业态,又对小区环境容量、现有管理秩序带来影响。 当这些老旧小区居民为新问题而烦恼时,也有一部分小区运作得当、井然有序。记者探访了这些小区,并请专家、相关部门负责人、社区干部、业委会主任等一同为解老小区治理之痛支招。 杭州老小区兰桂花园,因居民治理有方,维护得好,看上去像新的一样。 本报记者 倪雁强 摄 要自治更要善治 双方都满意 才能良性循环 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竞舟社区老小区兰桂花园因居民治理有方而成为“网红”。小区建成于1999年,因维护得好,看上去像新的一样。 记者采访发现,兰桂花园治理得好,关键是业委会发挥了积极作用。小区各项事务不仅被打理得井井有条,每年还有逾百万元的经营性收入反哺业主。 不少小区都遇到过业委会履职难、人员进进出出的尴尬,那么,兰桂花园有什么秘诀?业委会主任周国柱的心得是,一要激发业委会的积极性,二要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 “业委会通常处于小区矛盾的风口浪尖,需平衡各方利益。”周国柱说,比如前些年地铁2号线工程要从兰桂花园地下穿过,涉及多户居民的利益。周国柱和业委会成员开了无数次协调会,听了不少冷嘲热讽,最终拿出了让各方满意的业主拆复建补偿方案。 有时居民对业委会的误解难以避免,比如,业委会是不是有灰色空间?会不会背着业主拿钱?对于这些隐患点,周国柱立下一条“业委会不碰钱”的原则,将小区店面房、停车费等共有收支储存在物业账户。虽然这样做要比业委会自己管钱多缴5.5%的营业税,但也获取了业主们的信任。 “业主对业委会的信任是无价的。”西湖区民政局副局长顾余丹认为,业委会运行探索虽然在我国已走过20多个年头,但各地区各业委会的自治水平和程度不一、问题多元。她认为,探索设立监事会,履行对业委会的监督,既可让业委会工作更规范、标准,也反过来畅通业主和业委会的沟通渠道,实现良性运转。 当然,业委会作为小区治理的关键一环,需要牵好物业的手才能并肩齐行。但记者在温州、绍兴等地老小区了解到,老小区并非从来没有物业。有些物业进了老小区,又因收不齐物业费、管理不善等原因退出。当地居民对我们“吐槽”,盼着物业能重回老小区。 “在业主和物业的‘老大难’问题上,小区既有共性问题,也有个性需求,不能‘一张方子’抓药。”顾余丹说,要根据小区居民群体的特点,考虑业主对物业服务价格的接受度,在物业服务定价和服务质量之间取得平衡。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文天社区马塍路11号小区,居住的近一半是老年人,最近尝试在居民自管小组的基础上引入物业管理。停车管理、道路保洁等3个月试运行,小区居民普遍认可服务后再补缴物业费。 “大家都是讲道理的人,如果服务确实到位,大家肯定会满意,该缴的物业费也不会拖欠。”小区居民李阿姨说。原本不习惯缴物业费的老年人也转变观念,今年小区物业费收了六成,超出原本的预期。 进驻老小区的物业,还得留得住、留得久。温州市鹿城区茶花社区百好花园在聘请物业管理公司时,便用“薪酬制”代替原先的“承包制”。“物业公司负责管理获得酬金,业委会测评提高质量,这样物业公司管理经营不亏损,业主又能获得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茶花社区党委书记张尤荣说,好比运行规范的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政策,授权给总经理来执行,“双方都满意才会进入越来越好的正向循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