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为了运输毒品可谓费尽心思,用尽各种手段逃避检查,甚至用上了极其危险的人体藏毒手段! 10月24日,杭州下城警方就通报了他们近期查处的一起“人体藏毒”案件。 今年10月12日凌晨2时许,下城区公安分局长庆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抓获涉嫌人体运毒的犯罪嫌疑人贾某。 当时贾某刚乘坐飞机到达萧山机场不久。身份核查显示,嫌疑人贾某山西人,1992年出生,无违法犯罪前科。贾某自称在糕点店上班,案发前失业在家。 之后三天,民警在省人民医院内协助犯罪嫌疑人贾某进行体内排毒。期间,嫌疑人也说出不清楚自己到底吞食了多少颗毒品,只知道自己吞食了一盘子毒品,具体多少个,他自己也没有数。 一旦胶囊在体内破裂,后果也许是致命的。为尽快排除嫌疑人体内的这一潜在危险,同时也为了固定犯罪证据需要,参与办案的几位民警迎难而上,不仅要24小时轮番关注嫌疑人身体状况,还要克服面对人体排泄物恶臭难闻的工作环境,一遍遍地协助嫌疑人排毒,将一颗颗毒品胶囊从人体排泄物中取出后清洗干净并称重记录。 经三天两夜努力,嫌疑人体内毒品终于全部排空。民警从嫌疑人贾某的人体排泄物中共提取出疑似毒品的柱状包装物73粒,经实验室称量,贾某运输的疑似毒品海洛因净重达400余克。 贾某交代说,上家是通过微信联系上他的,并对贾某进行遥控,也没有明确说毒品要送到那里,双方还没谈好具体费用。 因涉嫌运输毒品罪,贾某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下城警方表示,这不是他们第一次查获“人体藏毒”案件,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警方介绍说,法律风险暂且不提,参与人体藏毒的人可能不知道,他们在这个过程中极可能没命!其最大的风险就是毒品容器破裂,这会导致毒品被胃肠道及身体其他器官迅速吸收而引起急性中毒,病患会有昏迷休克、血压降低、呼吸衰竭等症状。毒品物质进入血液之后,在相当短的时间内人就会休克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