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记者 濮小燕 通讯员 郦丽
杭州将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
比方说,社会办非营利养老机构,按照地区和房屋性质将给予5000-12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对养老机构开设护理型养老床位的,在原有建设补助基础上增加1000-4000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非营利性补助标准的80%补助。
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将根据不同医疗机构类型,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设置护理站、医务室/保健室、卫生所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设置门诊部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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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正式印发了《杭州市市级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自2019年2月19日起实施,对上一轮养老服务资金补助政策进行了补充、修订和完善,明确了居家养老补助、养老机构补助和养老服务人才补助共三大类14小项。
在居家养老补助方面,常规补助项目包括养老服务补贴补助、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运营补助、社区助老员补助、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补助、智慧养老补助等。
在养老服务人才补助方面,《办法》提出:扩大入职奖补范围,养老服务人才入职奖补由“要求学历和专业对等”调整为“符合专业大类类别”,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护理、康复治疗、中医护理、中医康复保健、康复技术等专业大类毕业的全日制毕业生入职主城区范围内养老机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的,按院校类别给予21000-4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入职奖补。补助在毕业生入职连续工作满3年、5年分两次发放。
另外,为加大对一线养老护理员提升护理技能的激励,尽管国家层面已正式取消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认定,《办法》仍保留持证奖励,待下一步明确养老人才技能评价体系后,按相应级别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