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上午,余杭公安交警良渚中队在辖区仁河大道储运路路段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车辆未依法登记、醉酒驾驶等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余杭公安交警良渚中队的执勤人员正在辖区仁河大道疏港大道路口向东150米处设卡检查,一电动三轮车行驶在机动车车道上,电动三轮车前排坐了3个人,三人正在车上嬉笑打闹。执勤民警看到后,立即上前拦截了该车,并通知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 据了解,该驾驶员孙某(21岁、安徽籍)从事物流中心蔬菜批发生意,平常暂住在良渚街道花园村计家斗。 当日早上7时,孙某与弟弟在物流中心南庄兜西苑某饭店吃饭饮酒后,孙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朋友一起准备送弟弟去物流中心蔬菜市场打车去老家。一路上,孙某不仅将电动三轮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而且三人还在车上嬉笑打闹,完全不顾及自身安危,当行驶在良渚辖区储运路路段时,被在此处执勤的交警逮个正着。 经查,孙某并没有考取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依法将孙某驾驶的车辆暂扣,同时将孙某带至中队作进一步处理。在询问中发现,孙某酒味比较重,于是,民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0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事后,孙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淡薄的交通安全思想意识表示后悔,表示一定要痛改陋习,遵守各项交通规定。 经鉴定,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