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认为,酒后休息一晚上,第二天起来就没事了。殊不知,这样的“隔夜酒”也有安全隐患… 本是上门处理交通事故交警却闻到一股酒味 10月19日上午,萧山交警临浦执勤中队接处警大厅来了两名男子。其中一个黑衣男子向交警反映,上午9点左右,他们俩发生了事故。他驾驶车辆行驶至河上镇大桥工业园区附近地段时,与对方驾驶的吊车发生了碰撞。因对方证件不齐,于是他们便前来交警中队处理交通事故。 可办案交警在询问事故具体情况过程中,发现黑衣男子浑身散发着一股浓烈的酒气。凭着职业的敏感性,民警怀疑该男子有酒驾的嫌疑。 于是,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45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之后,黑衣男子被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 前一晚喝了酒自以为早已醒了 经调查,该黑衣男子为郑某,42岁,绍兴诸暨人。 据郑某交待,前一天晚上,他在绍兴亲戚家中喝喜酒,期间喝了六七两的白酒和一斤左右的黄酒。吃完晚饭后,郑某便回到家中休息。第二天早上, 自认为已酒醒的郑某,便开车出门办事,不料行驶至萧山河上镇时发生了事故。 前往交警中队处理事故,却因“隔夜酒”被查了正着。郑某一脸懵逼,怎么睡醒了酒还没有醒,他一直以为睡醒了就没关系了。 经鉴定,郑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36.7mg/100ml,属醉酒驾驶,目前已被刑事拘留,等待法院的宣判。 酒驾认定:不看时间看含量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许多驾驶员已经树立起了良好的守法意识,但还是有不少司机朋友会存在这样的误区,觉得酒后睡一觉,酒精就能散发了。 其实,酒驾认定“不看时间看血液酒精含量”。酒后驾车不能以驾驶员的自我感觉作为评判标准,也不能以酒后时间的长短来鉴定,而是根据其体内的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标准。一旦酒精含量超过了标准,那么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定要严格遵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守则。为了自身安全和家庭幸福,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后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