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缺物业代价不菲 税费超过500万元 1961年,徐青甫病逝后,其夫人和子女继续居住在长生路32号。不过,此后这套房子多次易主,最近的拥有者,是温州紫凌奥东进出口有限公司。不过,由于贷款到期无力偿还,温州紫凌奥东进出口有限公司只能将这套房子拿出来拍卖。 最终,在460轮竞价后,这套名人故居以8804万元的总价,被新的购房者收入囊中。 法拍公告显示,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依照法律法规,由双方各自负担,可能产生的土地出让金、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据来拍法服首席知识官刘毅表示,具体税费以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实为准,通常来说,公司名下房产过户给个人,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契税等。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式有2种,一是成交价的5%,二是差额的20%-30%。以第一种方式来算,8804万元的总价,需要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440.2万元。 增值税按照成交价减去原始购入价的差额的5.3%缴纳;契税在总价的1.5%到3%之间,也就是132万到264万之间。另外,印花税以总价的万分之五计算,约4.4万元。 此外,这套房子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划拨,交易环节可能增加划拨转出让等行政审批,可能涉及的土地出让金需要买受人负担,这部分支出也有数十万元。 由于原始购入价无法得知,增值税无法计算。不过,就算不加上增值税和土地出让金,长生路32号别墅需要缴纳的税费,就已经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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