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 主持 方薇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参与投资理财的需求日渐旺盛。于是,一些不法分子将“非法集资”包装成私募基金、P2P、健康服务、高科技产品等,以高收益、高回报为诱饵,骗取公众“入套”,非法吸纳资金。
本报联合杭州市处置非法集资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推出“防范与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专栏”,邀请杭州市公安局的办案民警就非法集资的案例、特点等进行详细剖析,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辨识能力,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两年前“以房养老”的骗局频发,一则“价值700万的房子被1000元贱卖还背上巨债”的案例更是给许多老年人敲响了警钟。近日,这个案子终于判了。被告人广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被责令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发还各被害人。 此案中,一些老人听信“高息理财”的诱惑,结果“房财两空”,家在北京的老人李某就是受害者之一。2016年5月,有人向李某推荐“以房养老”的理财形式,称完全没风险,并保证“做的人都挣到钱了”。李某动了心,随即被介绍给了广某。广某告诉她,这种“以房养老”只需把房产证交给他3个月,抵押到的钱交给他理财,李某每个月都能拿到9万多元的利息。3个月期满后,本金全部退回,老人可以再用本金赎回房产证。李某签下了几个不知所谓的合同后,在3个月的时间里仅拿到15万元左右的利息,本金也没有被归还。 5个月后,李某和女儿突然被一群黑衣人赶出了唯一的住所。在被赶出家门的第二天,老人的女儿查询到,一周前,老人的房子以260万元卖出,而这套东二环的学区房当时的市价高达450万元左右。在求问真相的过程中,老人家属发现,老人签署的并非“以房养老”的合同,而是一份借款合同和一份委托书。在委托书中,李某将自己房屋的抵押、买卖、产权转移、纳税甚至是收取放款等权利通通委托给了一位中间人。 李某的遭遇并非个案。2015年以来,北京市数十位老人陆续遭遇这样的骗局,他们有的失去了房产,有的背上了巨额的债务。据统计,仅由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移送检察院的案子就有30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