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解,加油站愿赔偿维修费1800元 商报讯 (记者 汪晓筠 通讯员 沈虹) 最近,消费者朱先生在位于余杭区瓶窑镇的一家中石油加油站加油。“没想到的是,第二天车子就不能发动了,我联系了维修厂的人上门检查,他们检查过后告诉我是因为加错了油导致的,我认为这是加油站的过错,希望他们赔偿我修理费。”消费者朱先生将此事投诉到了余杭区消保委瓶窑消保分会(以下简称“瓶窑消保分会”)。 加油站工作人员不询问就加了92号汽油 希望能赔偿车辆维修费 “当天加油的时候,加油站的人并没有问我加什么油。由于我之前一直都是在这家加油站加油的,我认为加油站方面应该知道我的车是柴油车,所以我也没有向加油人员说明要加什么油。”朱先生说。 “加完之后我就离开了,第二天我发现车子不能发动,我也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就联系维修厂,修理厂人员上门检查后告诉我,故障是因为错加了92号汽油导致的,并将我的车拖走维修了。我认为,我经常在这家加油站加油,他们应该知道我要加柴油。此外,工作人员在加油之前也并未向我确认要加的油品的种类。既然是加错油才导致车辆损坏,加油站应该承担车辆费用。”朱先生说。 商家表示车主就在现场并未反对 加错油并非加油站单方面责任 接到投诉后,瓶窑消保分会立即前往事发加油站调查,随后组织加油站负责人和消费者朱先生进行调解。 “当时,加油站的负责人对于此事也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表示加油站工作人员给朱先生的车加了92号汽油,车主当时就在现场,对加92号汽油的事情并没有提出反对,加错油不是加油站单方的错。”瓶窑消保分会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调取加油站内的监控录像进行核实,事发时,是朱先生的家人直接将车开到了92号汽油加油机和柴油加油机前,加油站工作人员在未询问加何种油的情况下直接给车加了92号汽油。” 经调解 加油站愿承担维修费1800元 对此,瓶窑消保分会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认为,加油站未询问消费者需求就擅自加油且加错油,说明经营者服务不到位,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应负主要责任;消费者现场加油时不仔细核对油的类别,不仔细看加油枪上的提示,也有一定的责任。鉴于双方均有一定责任,经过调解,加油站愿意赔偿朱先生汽车修理费1800元,并补偿200元柴油,朱先生表示接受。” 同时,瓶窑消保分会在此提醒:车辆进入加油站后,车主在加油前也应主动向加油站工作人员告知相关信息。加油站方面也要注意,应主动询问车主所加油的标号、数量等信息,待车主确认无误后再加油,这样才能有效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 万一出现加错油的情况,车主也无需惊慌,第一时间通知维修人员,彻底清洗油箱油管,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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