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股民诉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47,简称ST大控)证券虚假陈述案又有最新进展。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表示,大连中院已正式受理他们代理的29位股民起诉ST大控案件,索赔总额约815万元。 2017年7月25日,ST大控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1、ST大控未按规定披露对大显集团提供1.4亿元担保,并开具3亿元转账支票作为履约保证事项。2、ST大控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4.59亿元质押担保事项。3、ST大控2016年5月31日临时公告存在虚假记载。大连监管局决定:1、对ST大控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0万元;2、对代威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3、对周成林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诉讼公告显示,目前全国有527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起诉ST大控,索赔金额约1.6亿元。其中,124位原告撤诉,涉及索赔金额967万元;3位原告一审败诉,涉及索赔金额82万元;今年8月下旬,大连中院一审判决ST大控赔偿35位投资者708万元,案件正在二审中;其余案件仍在诉讼中。 “大连中院一审判决ST大控赔偿35位股民认定损失金额的50%,对后续维权具有积极指引作用。截至2016年底,ST大控股东人数78123户,随着一审判决公布,还有很多股民也将加入索赔,我们正在积极准备下一批起诉材料。”厉律师称,根据一审判决标准,最新索赔条件为:在2014年5月16日到2016年12月1日期间买入大连控股股票,并且在2016年12月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风险代理,股民获赔后再支付。 律师提醒,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2014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底)、详细联系方式。同时,股民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进行相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