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公安部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 一是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二是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三是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得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四是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五是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六是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七是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八是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九是“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都在境外的; 十是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典型案例 用虚拟货币骗3亿多元 3000多人欲哭无泪 今年5月,深圳南山警方通报了一起以发行虚拟货币为名、行诈骗之实的集资诈骗案。涉案虚拟货币为“普银币”,由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普银公司)通过其官网和收购的趣钱网发行。警方通报,目前“普银币”受害者超3000人,涉案金额约3.07亿元,最高单个损失约300万元。 在普银官网上,该公司被定义为是一家区块链公司,自称是国内首批集合理论、技术、市场开拓三位一体的区块链产业推广机构。其核心业务产品为普银——以商品组合的本位制数字货币形态推向市场。 简单来说,“普银”并不是纯虚拟的数字货币,而是具有资产绑定的数字货币,1枚普银对应价值1元人民币的普洱茶。普银公司发售的普银数量相对应会有对等普洱茶作为商品,随时等待消费者提取。 南山警方介绍,普银公司在未取得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微信等媒体对外宣传其拥有一大批普洱茶。同时,还聘请了一家无鉴定资质的公司对该批茶的一小部分样品茶进行了“参考评估”,对外称该批普洱茶价值10亿元。通过资产数字化,创立了“普洱币”(后更名为“普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