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不要以为闯红灯不会有危险,不要觉得骑车上路,汽车都会刹车让你。 最近,杭州交警发布了一则令人痛心的警示:一个杭州小伙子,因为闯红灯被处罚了4次,却没有让他警醒,结果第5次闯红灯的时候,不幸发生了。 闯4次红灯被处罚4次 闯第5次的时候,悲剧发生了 10月17日凌晨3点52分,杭州小伙小谢骑着电动车沿杭州德胜东路由西向东直行至幸福南路口时,左转闯红灯进入到路口,与由东向西绿灯直行的小型轿车碰撞…… 当天凌晨5点半,小谢因为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说,这是一起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如果小谢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这个事故不会发生,更令人痛心的是,调查发现小谢之前有多次闯红灯被处罚的记录,哪怕他吸取一次教训,都不会发生这样惨痛的后果。 交警部门调查发现,仅今年以来,小谢就有4次因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被查处的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和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按照交警的处罚流程,每次查处闯红灯的违法行为都会再三教育对方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可是很多人和小谢一样,把交警的苦口婆心当耳边风。 15岁少年骑车闯红灯出事故 后座的人眼眶粉碎性骨折 所有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害人害己,杭州交警就曾对闯红灯、不戴头盔、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多次发出提醒。 10月26日傍晚7点38分,陈某豪(15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且驾乘两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沿杭州江干区兴业街由西向东行驶至同协路口,闯红灯左转时,与沿同协路由南向北行驶的卞某晶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后座乘坐人员周某左侧眼眶粉碎性骨折。 交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陈某豪年仅15岁,就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上道路行驶,且陈某豪置自己与他人的安全于不顾,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进入路口。电动自行车上两人均未佩戴头盔,这又加重了事故后果。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