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 2020年9月16日23时30分许,拱宸桥派出所接到出租车司机张某报警:其载着一名醉酒乘客途经登云路一公交车站附近时,被该乘客辱骂和殴打。 值班民警出警到达现场,这名乘客看上去身材魁梧,坐副驾驶座,酒气熏天,口中脏话连篇,一度还把车门锁上不让民警靠近。 后民警将当事人双方带回派出所,考虑到乘客处于醉酒状态,又涉嫌殴打他人,民警依法将其带入办案区。起初,该男子还算配合,只是口吐脏字、不停地辱骂民警。 突然,他主动出手了……推了一把后,还觉得不过瘾,又挥拳砸向民警。 说时迟那时快,民警使出“右格挡”,化解了那一拳的力道,然后顺势一招“别臂折腕”,男子束手就擒。 虽然被控制在醒酒椅上,男子还是骂骂咧咧,各种脏话脱口而出,直到第二天天亮……看来真是醉得相当彻底。 第二天上午,这名男子才缓过神来,他姓赵,本地人,当天和朋友喝完酒后打车回家,因为醉得比较厉害,当时的记忆已经模糊。他很懊悔,悔不该动手打人,更不该动手打民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赵先生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拱墅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1、酒虽好,也不要贪杯哦!2、进了公安机关,就听蜀黍的话,有意见可以复议、可以诉讼,千万别动手动脚,后果老严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