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讯 骑着电动车被汽车撞上,司机居然没下车就驶离了现场。让张某(化姓)没想到的是,此后他经历了一场颇为艰难的维权,直到在律师的帮助下,才拿到了自己应得的赔偿款。 被汽车从后面撞倒 肇事司机逃逸 去年12月9日,张某驾驶电动车在03省道上行驶时,被李某(化姓)驾驶的轿车从后面撞倒。李某在未下车查看的情况下,直接开走了。 由于张某在事故中左肩部受伤,被急救车送到附近医院进行治疗。交警查看监控后找到了李某,并告知他涉嫌肇事逃逸。 当时,张某并未意识到自己受伤的严重程度,没有去进行鉴定,而是在协商后同意由李某支付2万元了事。 之后,李某为了让张某协助去交警部门办理涉事轿车放行手续,又额外支付了5000元。 伤情疼痛升级 医药费“滚雪球”增长 事后,张某在医院进行左肩关节脱位闭合复位术治疗,于5天后出院,回到老家进行居家休养。 今年3月,张某左肩受伤部位疼痛严重,稍微活动下都感觉忍不了,就前往当地医院进行康复治疗25天。4月,张某眼见左肩受伤部位疼痛肿胀,又辗转赶到上海的医院,进行了手术治疗。在这过程中,张某陆续花费了医疗费用48000余元。 这时候,张某意识到自己当初对伤情认识不足,双方签订的协议明显不公平,于是联系李某,要求其承担治疗的费用,并赔偿自己的误工费等其他损失。 但是,李某认为之前已经与张某达成和解协议,自己的责任已经承担完毕,不需要再支付任何费用,遂一口回绝了。 申请法律援助 人民调解优先介入 张某觉得,自己上有老人要赡养,下有幼子要抚养,受伤在家不能复工,医药费又频频开支,这次事故给整个家庭生活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思来想去,他来到萧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 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认为张某的条件属于低收入家庭,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因张某急于缓解家庭经济压力,该纠纷若进入诉讼程序所花时间相对较长,可以优先适用人民调解。萧山区援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后,由驻浙江启金律师事务所工作室的周律师进行调解。 调解时,双方对案件情况基本无异议。周律师提醒李某,虽然双方当初签订了和解协议,但协议是基于张某的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这样的协议是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李某仍应负赔偿责任。 在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后,双方就损失金额争执不下,无法达成一致。眼看调解陷入僵局,周律师及时将双方分开进行背靠背调解,经过几轮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案结事了。在协议签订的当天下午,张某就收到了李某58000元的银行转账。 如今,律师参与援前调解有效缓解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办案压力,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为推进法治萧山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