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7月10日15时30分许,高速交警杭州支队四大队民警徐皓震接到指令,有一辆严重超速的违法车辆经过辖区路段,大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反应、科学布局,在S14杭长高速紫金港收费站外布控点成功拦截这辆浙A号牌的小轿车。 经查,该车于2019年6月26日3时07分许,在S14杭长高速宜兴方向10公里700米,存在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限速120km/h,时速190km/h。 据了解,该车辆是驾驶员潘某某在2019年1月份购买的,潘某某说之所以购买这辆阿尔法罗密欧,当时觉得这车性能不错,在车界有“小法拉利”之称,潘某某说,2019年6月26日,在途径杭长高速时,因被副驾驶一名乘客说的话刺激到了,想证明自己的车性能好,所以才开到了190km/h,可不料被测速仪拍了下来。 杭州高速交警一直对此类严重违法采取“零容忍”态度,之前多次通知车主前来接受处理,但车主一直迟迟不肯来,为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有力保障交通安全,高速交警通过大数据分析车辆轨迹、通行规律和卡口频率,锁定并查获该机动车。 通过核查,民警发现该车从2019年3月至今一共有10条交通违法记录(其中有6次超速行驶记录),目前仍有6次违法未处理,依据法律规定民警当场扣留机动车,并要求当事人15日内接受处理。 高速交警提醒:超速行驶危害大,随着车速的增大,驾驶员对周围环境的观察时间和反应时间就相对减少,视角变小,制动距离延长,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碰撞所造成的撞击力也大大增加,超速不仅给自己带来危险,也威胁着其他交通参与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最高两千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