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新闻讯 昨天上午7时56分,杭州交警高架大队综合勤务室民警在对辖区早高峰道路视频巡查过程中,发现一辆浙A号牌香槟色小轿车竟然停在中河高架复兴立交由南向北的主车道上。高度警觉的民警立即将“天眼”对准交通违法车辆。随后,一幕让人吃惊的“移形换位”戏码在滚滚车流中上演。驾驶室车门打开,下来一位着白色衬衣的男子,同时车辆后座又下来一名黑T恤花裙女子。几秒钟的时间,两人迅速完成驾乘位置互换。而这一切,都被电子监控尽收眼底。见此情景,高架大队立即启动“空地”结合作战模式,一边利用监控视频全程追踪,一边指令巡逻铁骑队员立即进行拦截。一分钟不到,就在中河高架万松岭下口附近成功拦截了该车。民警立即对这对男女的身份进行核查,没想到这一查,问题真的来了,而且还不小。 首先,这辆车尾号为6,昨天是周四,在高峰期间属于限行车辆;其次,先前开车男子的驾驶证在今年1月1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富阳交警大队查获,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记12分,现仍处于驾驶证暂扣期间,且未参加机动车驾驶人满分学习;同时,该男子上周又因开车打手机和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已被杭州交警下城大队查获并扣留车辆。高架大队民警立即依法传唤这对男女接受调查。通过询问调查,男驾驶人夏某当时本来是要去下城大队接受交通违法处理。因同行女子曹某需要照顾后座的孩子,夏某就干脆铤而走险,自己驾车上路。 当行驶到中河高架复兴立交时,他担心限行车辆上路会被交警拦截,又想着自己前段时间驾驶证还被扣了,于是就与曹某商量,赶紧停车交换驾乘位置。可没想到,刚开出100多米,交警铁骑就如同神兵天降把他们拦了下来。 “驾驶证暂扣期间能不能驾驶驾驶机动车?”民警问夏某。他低下头小声说道:“不可以,但还是有侥幸心理,以为交警查不出来…”最后,下城大队依法对夏某因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8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仍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罚款800元;开车打手机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另外,高架大队依法对夏某因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800元。 上述处罚将分别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法律规定,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等同于无证驾驶。 杭州交警正告:敬畏法律,敬畏生命,切莫踏出违法的一步! 夏某由于一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走错一步仍不吸取教训,甚至漠视法律威严,屡屡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夏某峰必定为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杭州交警正告那些交通违法者:为了自己和家人,敬畏法律,敬畏生命,切莫踏出违法那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