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醒:酒驾判定不看时间,以血检为准 富阳日报讯 近日,西环北路发生一起摩托车擦碰轿车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皮外伤。交警现场调查后,却把被擦碰的轿车司机王某带走了。 当天早上7点左右,王某驾车途经西环北路时,右前方一辆二轮摩托车突然变更车道,他避让不及,两车发生擦碰。事故发生后,交警赶到现场对涉事双方例行检查,王某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9毫克/100毫升,涉嫌酒后驾车。 王某说,前一天晚上他和亲戚一起吃晚饭,一时高兴多喝了几杯,事后打车回家,一觉睡到天亮。事发当天,因为要送妻子上班,他便早起开车上路,不料发生了事故。 王某表示后悔不已:“我以为前一天晚上喝的酒,睡一觉就消耗得差不多了,哪里知道现在还会有酒味,早知道这样,我就不开车出门了。”交警将其带往医院做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47.2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王某已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罚款1500元的处罚。 交警部门介绍,“隔夜酒驾”是指驾驶员夜里或凌晨大肆喝酒,导致第二天体内酒精未代谢干净,此时开车上路可能被检测出饮酒驾车,极少数情况下甚至会被检测出醉酒驾车。因此,“隔夜酒”也是酒驾的一种,也会影响驾驶安全。 有的司机心存侥幸,认为自己酒量好,酒后睡一晚,第二天就会没事。但是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有所差别。交警特别提醒:酒驾行为的判定不看时间,而是根据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如果驾驶员第二天要开车,那么前一天晚上喝酒就要适度,不可大醉,保证充分的睡眠时间。如果喝酒后第二天还是觉得昏昏沉沉,就不要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