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检察 3月26日上午,由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管理处原处长王晓平受贿案一审开庭。 8年前,也就是2012年2月7日,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局长张平平受贿一案开庭审理。作为浙江检察机关在交通道路运输管理系统查处70余人窝串案中的“一号人物”,张平平的受审备受瞩目。当年,这起特大窝串案在全国交通道路运输管理系统引起了震动,除副厅级的张平平外,另查处处级干部20人、科级干部32人,涉案总金额2400多万元。 今天,王晓平受贿案的开庭,标志着这起行业特大窝串案即将划上圆满的句号。 审批权力 换钱换物 1986年,24岁的王晓平从长沙的教师岗位回到家乡杭州,在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工作,从运输管理科的一名办事员做起,历任运输管理科副科长、货运科科长。2001年6月,王晓平任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管理处处长。虽然还是正科级,但手握全省客运线路审批权力的王晓平成了各家客运公司老总眼中的“红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职位的升迁,王晓平与这些老板逐渐产生了工作之外的“交集”,他不再拒绝一些老板的“感谢”。这些老板为了和王晓平搞好关系以求在线路审批方面得到照顾,逢年过节都会“登门拜访”。2002年至2005年每年春节前,王晓平都能收到温州某客运公司老总送来的“过节费”。类似的受贿经历,一共有23次,大多数发生在办公室,有的是在外出去企业调研期间。收到的贿赂有现金、超市卡,还有商场购物卡。 2007年3月,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升格为厅级机关,王晓平升任副处级。同年6月,他在处理某线路新增、客运线路改造审批时,主动向某旅运公司总经理杨某提出借款要求。杨某二话没说,爽快地送上15万。王晓平马上就用这笔钱买了一辆车。就这样,王晓平利用手中的审批权力陆续收受他人各种财物共计44万余元。 人间蒸发 一逃8年 2011年5月,打击交通道路运输管理系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开始。到了8月,风声日紧,彼时已是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管理处处长的王晓平清楚地知道,自己收受贿赂的事情很快就会暴露,等待自己的将是法律的审判,是牢狱之灾。 一路顺风顺水的王晓平并不甘心就此“认输”,他想到的不是自首也不是退赃,而是偷偷收拾起了行装。2011年8月15日,王晓平因涉嫌受贿罪被拱墅区检察院立案侦查。次日,就在刚刚被批准刑事拘留的时候,王晓平出逃了!公安机关马上发布通缉令,对其进行通缉。 但王晓平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检察机关等多部门对王晓平的追捕一直未曾中断,却始终杳无音信。 多年来,王晓平先后逃至江西玉山、云南昆明。“亡命”生活没有香车豪宅,更不是自由自在。相反,没有身份的王晓平处处躲藏。为了掩人耳目,他留起了长发长须,在家里也一直戴着帽子。平时基本不出门,偶尔外出回家也要回头多看几眼再关门,生怕有人尾随。 摸排线索 抓获归案 时间一转来到2018年,案子到了拱墅区监委。此时距王晓平出逃已隔7年之久,已经过了最佳的追逃时机。但专案组仍未放弃,经过一年多时间对在案线索的重新梳理,结合最新信息的比对研判,最终将王晓平藏身地点锁定在云南大理。 2019年10月,专案组一行6人赶赴大理,并在王晓平可能落脚的农家小院隔壁的旅馆住下。经过多天观察,最终一举将王晓平抓获。 经初步讯问,王晓平对其受贿出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回杭州的火车上,王晓平说,外逃这8年,从来没过过一天安稳日子,现在离杭州越近,心里就越激动。“感谢你们,让我能重回人间。” 细致审查 当庭认罪 2019年10月15日,拱墅区监委对王晓平立案调查,并于次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拱墅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沟通联系、引导侦查。1月14日,该案移送审查起诉。1月21日,拱墅区检察院当日对王晓平决定逮捕。由于恰逢春节和疫情,承办检察官加班加点审查证据材料,梳理犯罪事实。3月6日,拱墅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晓平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3月26日,拱墅区法院远程连线拱墅区看守所开庭审理该案,并通过浙江法院庭审直播网和中国庭审网公开直播。拱墅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1年,被告人王晓平利用担任浙江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客运处处长、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管理处副处长、道路运输管理局城乡客运处副处长、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管理处处长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省道路旅客运输业务、全省客运线路审批、省内跨市、省际旅游客运审批和管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金额共计44.7万元。 公诉人在庭上指出:王晓平作为我国八九十年代的大学毕业生进入国家机关工作,是受党和组织培养多年的领导干部,也是具有较好专业业务能力的同志。在提审王晓平的时候,当问到其犯罪原因时,王晓平说原本对自己要求很高,但是后来慢慢放松了政治觉悟和警惕,因为身处路线审批等项目审批岗位掌握一定的权力,在一次次吃拿卡的过程中迷失了自己。之后逃亡的八年,王晓平没有再和自己的女儿见过面,也没有主动归案,错失了减轻处罚的机会。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晓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晓平当庭表示认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