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内网萧山论坛 最近几天,随着2月的工资陆续发放,网上关于工资的讨论也多了起来。 不少网友表示,这可能是近几年来收到的数额最小的一笔工资…… 有人2月工资一分没发还要倒扣 有人今年的双休泡汤了 论坛上2月份工资降低的网友不在少数。根据开工时间的长短,工资普遍都「缩水」了。 网友@雪莉:1月份工资2月25日发,整月发;2月份整月休息发2500,还没发;3月份正常上班发2010,公司已通知;4月份正常上班发2500,公司已通知。 网友@你好今天:21号我去上班了,就是上几天班发几天。其余在家休息的几天就是没钱发的。 网友@稻草人1987:看来我的公司福利是差的,2月就给交社保,没工资。 网友@雷哥:我们27号上班就三天工资!去年的工资还压着没发呢! 网友@欧阳小钶钶:一天没上,所以一分不发,然后社保还要自己承担。 网友@未末缪:一直上班,工资少一半。 也有网友表示,公司2月份的工资全额发放了,但休的假后续要补回来。比如,取消今年的年假,又或者把此后的双休改为单休。 网友@小戒:全工资,然后取消年休假,全年双休变单休! 网友@伤筋动骨一百天:2月算全勤,上班补贴30一天,换回来以后一年单休。 网友@啷个哩个啷:从1月18号开始放假,直到3月2号才正式上班,然后两月份工资又发了全额,导致我欠公司20天的班,接下来五个月双休变单休,直至还清。 有网友没上一天班收到全额工资 有人还有加班补贴和开门红包
有网友二月没上一天班,照样收到了全额工资。还有网友收到了疫情期间的加班补贴和开门红包。 网友@你的昵称打了烊:一直在家未上班,本月工资全发。 网友@鲶鱼nano:2.17上班,发一整个月。 网友@踩在浪花上:我们2.18复工的,和3月才来的都是正常工资。 网友@bgs56725640:我们休息一个月一分不少,一万。 网友@ybb0008:我们3月9日正式上班,2月17日开始在家办公,2月工资全额发放,另外还有一个开门利事红包。 网友@langkediguo:正常发,该发多少发多少,疫情期间加班每天补贴150。 疫情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休假问题又该如何解决? 可以看看浙江省人社厅的解答~ 企业能否与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用工单位能否将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的劳务派遣职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用工单位不得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或者因政府采取隔离措施以及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人员中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企业在延迟复工期内通知职工返岗,职工能否拒绝? 对不受当地政府发布的延迟复工命令限制的企业,在提供了必要的防疫措施和劳动保护的前提下,要求具备复工条件的职工复工,职工应当服从企业工作安排。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企业可以依法处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被采取隔离措施期间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实行特殊工时制的职工,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我省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20〕4号)要求,除特殊情形外,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2月3日至9日未复工期间,根据《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及我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浙人社明电〔2020〕3号)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但对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 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以及企业要求职工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实行特殊工时制的职工,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按期返岗职工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因政府采取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导致职工不能按期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参照国家和省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即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生活费。但对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的(包括企业自设的福利假),按相关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依法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