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晨报讯 疫情当前,口罩成了必需品,有不法分子利用群众迫切需要口罩等防疫物资的心理,从网上下载口罩图片,在微信朋友圈发广告声称自己有口罩现货出售,实施诈骗。2月24日,余杭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防疫物资诈骗案。被告人冯某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余杭某小区保安冯某看到有同事在卖口罩赚钱,就想趁机做口罩生意赚点外快。但因手头没有货源,冯某动起了歪脑筋,2月7日,他先在某购物网站下载了口罩图片,然后发朋友圈配文表示自己有口罩出售。被害人柯某看到冯某的朋友圈广告后,向冯某采购2万个口罩用于捐赠。冯某故意在聊天过程中制造货源紧张假相,催促买家尽快下单付款。柯某一见这情景,马上付款并要求当天发货。冯某满口答应,收取了对方分两次转账的3万元,表示马上发货。 货款到手后,冯某就对柯某置之不理。多次联系无果后,柯某意识到被骗,遂报警。区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后迅速抓获冯某,并从冯某处追回了法所得的3万元。 2月20日,余杭法院立案受理被告人冯某犯诈骗罪一案。2月24日,余杭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庭上,被告人冯某自愿认罪认罚,悔不当初。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且系在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期间实施诈骗,依法从重处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追缴被告人冯某的违法所得发还原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