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 随着建筑物高度不断“突破天际”,人们居住的城市正在向上生长,与此同时,有关高空抛物、坠物致人伤亡的消息也屡屡见诸报端,成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11月13日上午,萧山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不明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事情发生在今年的7月29日。当天上午10点,萧山某小区一楼住户老张家的玻璃顶棚被一个从天而降的瓷碗砸裂了,尽管老张一家老小没有因此受伤,却也受到了不小的惊吓。为了找到抛掷瓷碗的人,老张一家四处询问,却始终没有找到任何线索。最终,老张愤然将楼上的33户邻居全部告上了法庭。 “这不是楼上第一次往下抛东西了。今年5月,有人丢了一瓶饮料下来,砸裂了一块玻璃,那道裂痕现在还在。”老张气愤地说,他居住的居民楼共有18层,而一楼的住户都建有阳光房,“自从我搬进新房,就经常有烟头、废纸团、易拉罐等杂物从楼上丢下来,掉在我家阳光房的玻璃棚上,既不卫生,也不美观。” 事件发生后,老张特意去查看了小区的监控。监控显示,一只青花瓷碗砸中老张家的玻璃棚后碎裂,碎片四散弹开,落到玻璃棚各个角落,而玻璃棚的5块玻璃在这次坠物事件中开裂。“每次有人抛东西下来,我都会去业主群里问,可大家的态度都不冷不热。以前我考虑到邻里和睦问题,也就没多追究,但现在越来越过分了,换5块玻璃要花5000多元钱呐!”老张说,这次他绝不再忍让。 法院传票一到,邻居们知道老张这次是动真格了,业主微信群里顿时炸开了锅。有的业主排队发誓,以人格担保自己没有做过缺德事;有的业主提出建议,要集资在小区安装摄像头,防止类似事件发生;还有业主认真绘制了抛物线示意图,排除自家的嫌疑……说到底,一句话,大多数业主都希望能私下解决问题,不想把邻里纠纷搬上法庭。 “高层住户抛掷物品的随意性大、违法成本低,而且很难被抓现行。遇到这类纠纷,一般会以大家平摊费用的方式解决问题。”承办法官认为,这类纠纷关乎邻里和睦,以调解方式结案是最不伤和气的办法。通过引导业主自主举证、法院走访调查等方式,法官一步步地缩小怀疑范围。 终于,在法院办案压力和自身愧疚感的双重影响下,家住五楼的小刘站了出来。“事发那天,家里的老人正在阳台上给小孩子洗手,不小心将窗台上的瓷碗碰落到一楼。”小刘称,自己并非有意隐瞒,他10月份才加入业主微信群,之前并不知情,是收到法院传票后,询问了自家老人才了解此事。 结案不结仇,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小刘与老张达成和解,小刘同意向老张及所有收到法院传票的业主公开致歉,并就老张的经济损失给予相应赔偿。 法官说法 目前,高空坠物案件的主要难点在于责任人的确定。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要求尽量限缩“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范围,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提出,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如何进一步保障居民“头顶上的安全”?目前,杭州已有部分小区针对高空抛物问题专门安装了高清摄像头,此类做法值得效仿。一方面,安装摄像头可以在此类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确定具体责任人;另一方面,也可以对高空抛物人群起到威慑作用,使社区整体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