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 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 提出16条具体措施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提出16条具体措施。 《意见》强调,要明确区分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二者在责任人主观方面、社会危害性方面有很大不同,在刑事定罪和民事追责方面也要予以区分。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刑罚的威慑功能,用足用好刑法现有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对于高空坠物构成犯罪的,也要依法定罪处罚。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要综合运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最大限度查找确定直接侵权人并依法判决其承担侵权责任;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未尽到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造成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坠落致使他人损害的,也要追究其侵权责任;物业服务企业隐匿、销毁、篡改或者拒不提供相应证据,导致案件事实难以认定的,应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都市快报律师来了签约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婧:安装空调外机的装修工人在作业过程中,是如何导致金属零件坠落的,是对其行为定性追责的关键。 1.如是因操作不当,意外导致金属零件坠落,那么属于过失导致的高空坠物行为,依据最新出台的指导意见,根据被害人受伤程度不同(以专业机构作出的伤势鉴定意见为据),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或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 2.假如装修工人已经预见到金属零件可能会坠落却置之不顾、任由其坠落,或为发泄情绪等原因故意抛掷金属零件,那么属于故意高空抛物行为,结合现场为公共场所、密集型小区,正值放学接送时间,本案时间地点的特定性决定了行为的危险性足以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依据最新出台的指导意见,此种情形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3.假如装修工人明知楼下有某人经过,针对该特定对象故意实施高空抛物行为,根据致伤结果的不同,此种情形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此次致害行为人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对受害人及其亲属因此产生的损失予以民事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