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 通讯员 临法 记者 王艳颖 “装修公司这么快就付钱啦?我们已经讨了两年多了,20多万元啊,一分钱都没拿到过,自己身体也搞得一塌糊涂……”前些天,年近古稀的老张夫妇接到临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领款通知时,不禁又吐起了苦水。 早些年,老张夫妇拿出毕生积蓄,购置了一套临安某小区的房屋,便打算好好装修一下。为省心省力,二老选择了新潮的互联网装修。2016年12月,他们与北京某科技公司(下简称“A公司”)签订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24小时装修直播(即在手机上随时关注装修进度),40个工作日内完工。合同签订后,老张夫妇依约陆续支付装修款总计35万余元。 然而,老张夫妇很快发现,A公司纯属“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既没有履行24小时装修直播约定,也没有按正常进度完工。催了几次后,负责装修的A公司杭州分公司竟然在2017年6月停工停业了!“30多万元付出去了,时间也耗了半年多,房子却只做好了水电。”无奈的老张夫妇于2017年9月,将A公司告上了法院。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案情一波三折,经历了管辖权异议、追加当事人、装修价值鉴定等程序。一审、二审先后开了4次庭,法院最终于2019年7月作出生效判决,判令A公司返还老张夫妇装修款25.3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被告A公司并未按判决确定期限履行,老张夫妇于2019年9月9日向临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但A公司除了名下仅有的6万元款项已被其他法院冻结外,一无所有。 为此,临安法院依法对A公司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强制措施,并与被执行人公司住所地所在辖区的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取得联系,委托房山法院协助查询被执行人的工商、不动产、车辆等信息,但仍一无所获。在法院与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纪某联系时,纪某甚至叫嚣:“我没钱,反正我公司外面欠的钱多了,不在乎多欠一点,而且我人在外地,你们来抓我好了,抓到算你们本事。” 经查,A公司在北京的注册地址居然是一个农家乐菜馆,是个空壳公司,无实际办公场所。面对纪某的态度和空壳公司的实际情况,临安法院不断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向纪某告知如果公司拒不履行,下一步法院将限制公司法人变更,对他进行布控,让其知晓即便身处外地,执行措施也能让其寸步难行。最终,态度强硬的纪某在法律的高压下,主动将执行款全额汇入执行款账户。 10月8日,老张夫妇带着锦旗来到临安法院办理领款和结案手续,二老的脸上终于有了笑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