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很纠结:这房子该不该收下?
过去一年间,社区好几次想把三证退还给孙奶奶,都被拒收了,于是孙奶奶这套价值100多万的房子成了麦苗社区的大难事。
俞波说,社区也想过很多方法帮孙奶奶处理这个房子。
有社工想建议孙奶奶以房养老,把房子卖掉,用这笔钱入住条件较好的养老院。这个建议被孙奶奶断然否决了:“我这个人在外面住不惯的。小时候舅舅家在农村、我家在城里,晚了城门关了,我都要让我舅舅爬城墙把我送回家的。”
社区想过成立孙奶奶基金会,把孙奶奶的房产变成一个公益基金,专用于救助社区里有困难的家庭,但打听了一下似乎也行不通。
社区甚至找过公证处,咨询孙奶奶的遗嘱是否可以先公证,得到的回复是:遗嘱公证可以,但以后房子实际处置起来可能会有难题。
社区就更发愁了:孙奶奶因为感激社区对自己的照顾,一片好心想把房子送给社区,可社区收这个房子合法吗?法律上允许吗?
公民可以立遗嘱
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或集体
我们请教了“律师来了”签约律师,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钟律师。他建议,对于孙奶奶的心愿,在法律上可以采取如下处理方式:
1.孙奶奶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己对房产的处理意见确定下来。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孙奶奶若想在自己去世后将房产赠给社区居委会,应该通过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
2.孙奶奶可以考虑与社区居委会协商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孙奶奶晚年生活的照顾、去世后后事的料理均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并以协议约定加以约束;孙奶奶如若去世,社区居委会也可以按协议约定获得遗赠的房产。这样既能了结孙奶奶的心愿,也能保障孙奶奶的晚年生活,一举两得。但是目前以养老院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居多,而社区居委会由于不是专业的养老机构,故社区承担此类抚养案例较为罕见。
对于上述两种方式,需要提醒的是,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3.孙奶奶也可以将房产赠予社区居委会,并约定继续由孙奶奶居住使用。这样就避免了先办理公证遗嘱、去世后再按遗嘱处理房产的复杂手续。
陈律师说,按照孙奶奶陈述的情况,无儿无女又无其他继承人的话,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归国家所有”也契合了孙奶奶“离世后住房归公”的心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