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日上午,从杭州市西郊监狱出来,一路上,从郊区到城市,再到郊区,老吴(化名)一直默默盯着车窗外,看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城市。偶尔他会说两句话:“噢哟,这个地方都成这样啦?”女儿就解释说,杭州开过了G20峰会,马上又要开亚运会,城市变化翻天覆地。
此前的2015年6月,老吴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刑4年3个月。因改造表现优秀,经过层层报批审核,他成为西郊监狱此次清明小长假唯一一名获得离监探亲资格的服刑人员,他将享有48小时的自由。
这两天里,老吴不仅能和妻女团聚,还能如愿赶在清明期间去老父亲的坟上祭扫。
离监探亲,是指准予符合一定条件的罪犯暂时离开监狱、探望亲属,是监狱对罪犯的一种狱政奖励。
老吴说,自从进了监狱,他就积极改造,争取最大幅度的减刑(假释)。2017年,老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到今年初,老吴的处遇等级分已经达到了1605分。今年3月底,得知自己获批离监探亲奖励,老吴激动得几晚没睡着。
老吴的刑期也接近尾声。据悉,监狱已为其申报假释,即将进入法院裁定流程。
为充分发挥亲情感化作用,激励罪犯积极改造,司法部于2017年12月20日下发通知,部署自2018年春节起在传统节假日集中开展罪犯离监探亲活动,并逐步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今年清明长假前,西郊监狱结合春节离监探亲的经验,再次启动了该项奖励,改造表现优秀的老吴成为受惠者。
同时,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也对1名戒毒人员执行了奖励性外出探视。
此外,今年3月29日,杭州市东郊监狱还对1名父亲意外死亡的罪犯执行了特许离监探亲。
“特许探亲、离监探亲和奖励性外出探视都是落实治本安全观的具体实践,通过传统文化中的‘忠孝’观念,让罪犯得到改造,目的是为了提高教育改造和矫治质量,促进服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杭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