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免”之路走了半年多
“罢免”之路,困难重重。
最初,业主们求助街道干预,但被明确拒绝。“业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街道不能强行更换。”西湖区文新街道物业办单立骏表示,业主只能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来更换业委会。
根据《物权法》《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只要“双过半”(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业主同意,业主大会就可终止或更换业委会成员。但召开业主大会需20%以上业主签名同意,再申报业委会筹备,且20%业主的身份有效性和真实性,应由业委会审核。
星洲花园的业主们没有气馁。2017年6月24日,业主代表发动宣传,挨家挨户上门登记。一个月后,497户业主签名的“罢免业委会”诉求,递交给星洲花园业委会。不出意外,遭到了拒绝。
“业主大会必须由业委会召集,意味着让业委会罢免自己,这是不可能的任务。”谢炯说。无奈之下,他们再次向星洲社区求助。在社区干预下,业委会表示,“罢免业委会,只要流程合法就行”。
又一个月过去了,业委会以“497户业主签名中仅23户符合业主条件,未到20%”为由,再次拒绝召开业主大会。
在文新街道的协调下,直到2017年10月16日,街道确认370户业主身份,符合“20%业主签名”条件,要求业委会于10月18日前针对是否召开业主大会进行书面回复。但直到2017年10月19日,业委会仍未回复。依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星洲社区决定指导星洲花园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并张贴公告,组建“星洲花园临时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组”。
“种种流程都绕不开业委会。”单立骏说,街道和社区多次给业委会发出指导函,但都没有回音。为保证广大业主权益,街道和社区才决定指导。
2017年11月14日,星洲花园临时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组成立,谢炯和徐革都成了工作组成员。
就在双方僵持的数个月内,一场自证合法性的“公告大战”在小区上演。业委会拒绝认同街道的指导意见,也不认可星洲花园临时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组的合法性,拒不配合各项工作进展。2017年9月起,业委会持续给小区业主发起了“福利”,200元超市卡、60岁以上老人免费秋游、“分红”300元……但业主们对突如其来的“慷慨”并不买账,“公共资金应该花在刀刃上,不该发到个人手里。”一些业主向街道投诉。
文新街道介入调查后,以“流程不合规”等原因,撤销了业委会相关发放“福利”的决定,并发布公告,强调“临时业主大会”及“工作组”的工作符合物权法规定的要求。
2018年1月21日,在街道和社区监督下,星洲花园终于召开了临时业主大会,最终以928票赞成,满足“双过半”要求,通过了罢免星洲花园第四届业委会的决议。
然而,已被罢免的原星洲花园业委会,仍然拒绝接受选举结果,并向西湖区政府投诉,“文新街道成立工作组,干涉了星洲花园业主自治,应当由西湖区政府纠正。”
记者从西湖区相关部门的回应中得知,“西湖区政府对该问题行政复议不予受理”。
此后,原星洲花园业委会把西湖区政府告上了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