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评价? 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 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侧重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等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各类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可采取综合等第或折分方式计入总分,也可以采取品德表现加学生最优秀的其他1—2个维度的等第或折分方式计分。 学生品德表现采用写实描述的方式呈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的评价结果分三个等第,用A、B、C表示,分别代表“优秀”“合格”“需努力”。各维度评价等第比例由设区市教育局确定,学校根据要求实行总量控制。 到2020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为学生毕业和各类招生的基本依据,注意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各个维度的独立意义。 怎么招生? 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逐步形成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生制度,切实改变以考试分数为唯一标准的做法,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1,完善名额分配招生 大力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尤其是初中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实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 其中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分配比例从2018级学生开始不低于60%(现已经达到50%以上),有条件的地方应努力提高分配比例。招生名额要向农村初中倾斜。取消保送生招生。 2,实施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包括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两种方式,总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20%,其中特长招生控制在5%以内。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特长项目,可以跨设区市实施招生。 3,改革统一招生 积极探索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结合的统一招生办法。 4,完善中职统一招生平台 按属地管理原则,把各类中职学校统一纳入市县同一招生平台有序招生。 |